回了家。
朱權殺人之後帶走了三隻手掌,還有至少一隻用來按腳印的鞋,還有兇器,以及他沾滿血的外套,這些東西,需要一個大包來裝。
他還要趕在家中父母親早上起床之前回到家中假裝睡覺,所以他一定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桃源小區有很多老人,老人睡眠淺。而且還有像老陳燒雞那種需要早起去開早點攤的人。庹詩怡兩點多從家中出發,放了眼珠子出來是三點多。”
“你們家的距離,離桃源小區並不近。”
“你進去連殺三人,斬手,弄好腳印。換掉血衣,清理自己臉上身上被濺到的血跡,都需要花不少時間。然後你還需要開車折返回自己家中。”
“不然的話,有可能在你自己居住的小區裡撞見目擊者,或者被家裡人撞個正著。”
沉珂說著,肯定的說道,“至少你沒有足夠的時間,穩妥的處理車上留下的血跡。”
“我之前認為,你這麼快承認,是因為我們只要去你家中,就能夠找到你的那份假遺囑,上面鐵一般的證據。但是沒有想到,是我高估你的智商了。”
“你想到的根本就是你還沒有來得及處理的那輛車。而根本就不知道遺囑的關鍵之處,不光是上頭有新印上的指紋。而在於那份假遺囑的邊緣,根本就只有你的指紋,而沒有蘇桂香的指紋。”
“我說的指紋,並不是按下印泥的指紋。而是如果那份遺囑是蘇桂香籤的,那麼她至少曾經拿起來看過。她在簽字的時候,在按指紋的時候,都會扶住那張紙。”
“那麼正常情況下,遺囑上頭,就應該有她看不見的指紋。但是假遺囑上沒有,只有兇手一個人的指紋,也就是你的指紋。”
朱權一臉懵。
他的腦子裡壓根兒就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他有些茫然的張了張嘴,回答道,“我借了我同學的車,血衣還有兇器什麼的,被我裝進了一個防水袋裡,放到後備箱了。我想著等到今天晚上,再開到江邊去,把包裡裝石頭,然後沉下去。”
他之前想得很穩妥,警方今天會追查大眼珠子,壓根兒不會懷疑到他們頭上。
甚至庹詩怡下藥的事情,那也要屍檢結果出來,才會慢慢地調查過來……
萬萬沒有想到,現在才是中午,警察已經查出他就是兇手了。
沉珂鄙視的看了朱權一眼,拍了拍氣呼呼的黎淵,“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