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好耶。”馬小倩歡喜的跳起來,拿出個人終端開始聯絡起來,過了不久,就掛掉電話,“和他們說好了,一會就過來,我們先去等他們吧。”
“好,今天你做主,隨你。”林啟華笑著點頭,跟在她後面走著,在這個充滿了回憶的校園裡,碰到老同學,還是個美女同學,他還是心情很好的,雖然僅僅一年不到,但是,這裡依然留下了他的青春,不是嗎?
而同學,應該就是青春最經典的代名詞了。
走了不遠,出來校門,就到了中午聚餐的地方可園。
林啟華神色古怪地望著這裡,馬小倩則在一邊咯咯地笑著:“沒想到是這裡吧?還有印象不?”
“印象深得很,江津大學的小型演唱會的稱號可是震耳欲聾的,這裡也是有回憶的。”林啟華苦笑道。
“咯咯,”馬小倩笑的前俯後仰,“我最有印象的是你們宿舍的樂隊了,二百五樂隊,笑死我了。”
“唔。”林啟華摸摸頭尷尬地笑著,這是他們宿舍的醜事,年少不更事,當年四個人衝動之下組了一個樂隊,起了一個不害臊的名字:二百五樂隊,還光明正大地在這裡表演過,表演是不錯。
但是單單這個樂隊名稱,讓現場參加的人當場鬨然大笑,偏偏四個人還得意洋洋地繼續表演,可以說,愚蠢無極限,少年正當時啊。
“這裡一直都都沒怎麼變呢。”馬小倩帶著林啟華走進可園,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感嘆道,“自從大家畢業各散東西后,我就不喜歡在食堂裡吃飯了,基本都來這裡。”
“那是因為食堂的飯太難吃了。”林啟華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神情,再次惹得馬小倩開懷大笑。
“以前的你可不是這樣的,高冷的很呢,一般人都不敢接近你呢。”馬小倩幽幽道。
“呵呵,那時小屁孩一個,玩高冷範,現在長大了,當然要改變啦,而且,在老同學又是這麼一個大美女面前,還玩這一套,要被雷劈的。”
林啟華自嘲道,事實上,這是因為自己的心態變了,在訓練營和組合裡,自己也一樣是生人莫近的存在,只有小迷糊會傻乎乎地親近自己。
“是嗎?”馬小倩神色複雜地看著林啟華,心裡有點痛:他是因為最近的事,強顏歡笑吧。
“好啊,多年不見,這麼一會,就讓我們小倩大美女逗得樂不可支,果不愧是林大俠啊。”坐了一會,點完菜,一個女孩子和一個男孩子聯袂走過來,女孩身穿白色小襖,明秀豔麗,一過來就取笑馬小倩,正是沈夢雪。
“哪裡?老同學見面,開心很正常。”林啟華站起身和兩人握手,“好久不見,老同學。”
“好久不見。”沈夢雪收起笑容,盯著林啟華看了好一會,才答道,事實上,兩人在大一時,可是並稱為絕代雙驕的,一男一女,男才女貌,一時豁亮。
當時宿舍女生晚上討論最多的話題就是兩人了,說著說著,連沈夢雪都以為兩人有可能走到一起時,林啟華卻突然被星探選中去了娛樂公司,讓粉紅色的少女夢成為泡影。
“好久不見,大明星。”範子明看到沈夢雪複雜的神情,有點吃味,握住林啟華的手,笑道。
“這裡只有同學,沒有明星,言重了。”林啟華微微一笑,彷彿沒有聽到他話中的意思。
範子明泱泱地坐下來,喊來服務員,“上兩瓶酒。”
接過服務員拿來的啤酒,範子明砰地一聲開啟蓋子,在桌子上取了兩個杯子,倒滿啤酒,笑道,“多年沒見,咱們好好喝一杯。”
“你知道我不喝酒的。”林啟華深深看了他一眼,搖頭笑道。
“這麼不給面子?”範子明笑道,“為了咱們這麼多年沒見,破個例?”
“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