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
彌山寨。
這裡,是整個港城最窮最亂的地方,小偷,搶劫、強姦、流浪漢橫行。
這裡,沒有規則可言,也沒有人性可言。
這裡,充斥低階的暴力和醜陋。
這裡,男人不如畜生,女人如男人
這裡,是邪惡的天堂。
臨近傍晚,一間破損並不嚴重的平房屋門開了一條縫隙,縫隙裡探出一個黑乎乎的腦袋,左看右看之後,確定沒人才擠出縫隙離開。
不一會兒,幾個偷雞摸狗的人來到這裡,兩人放風,兩人從背後掏出匕首,緩慢逼近門口。
其中一人上半身微傾,先是提溜一隻眼睛對著門縫左瞧右瞧,見院子裡沒人,膽子便大了幾分,悄悄將縫隙推得更大,把整個上半身都探了進去。
忽地。
他瞳孔微縮!
人!
一個男人。
一個躺在輪椅上五大三粗的男人,正閉著眼睛。
瞬間,嚇得他縮回身子,就要放棄這次入室偷竊。
能在這裡紮根的主子,個個都是狠人,偷竊是最沒種的那一批人,主人在家,他們可得罪不起。
“風緊,扯呼。”
劉勇壓低了聲音,一揮手,幾人立馬放棄這次的行動。
轉身就走。
剛走沒幾步,劉勇腳步一頓,眉頭緊鎖。
不對,那人怎麼有些熟悉?
好似在哪見過。
“你們在這裡等我,我再回去探探。”
說罷,劉勇折返回去,貼著牆邊,不發出一點聲音。
瞳孔驟然緊縮,劉勇激動得渾身都在顫抖。
一百五十萬!
一百五十萬啊!
要是沒記錯,坤幫懸賞李旭,提供準確訊息二十萬,提供住址一百五十萬,提著人頭去八百萬!
八百萬。
只有在偶爾買彩票的時候想一想這個天文數字,現在,就擺在眼前,只要用匕首割掉李旭的腦袋。
“咕咚。”
劉勇嚥了咽口水。
色壯慫人膽,錢壯窮人膽!
他緊握匕首的右手已經搭上了木門,一隻腳也邁進了院子。
躬著身子,踮著腳尖,像是一隻熟透的大蝦。
小小的眼睛裡放著賊光,只有躺著的李旭,容不下其他。
近了,近了。
但!
距離李旭還有十米左右的距離,他猛地停住了腳步,腦袋的汗如雨下。
他,他的眉毛是不是眨了兩下。
不,是三下。
也,也有可能是四下。
腦海中,想起來關於李旭的各種傳聞,什麼戰神附體,一打三十個,殺不死的神之類的。
他握著匕首的手臂在小幅度顫抖。
萬一,萬一一刀殺不死怎麼辦?
而,而且,拎著李旭的頭,兄弟們都在外面,豈不是要讓他們喝湯。
說不定,心一狠,夜裡刀了自己。
劉勇冷靜下來,拿出手機拍了幾張李旭的照片,又悄無聲息的退了出去,來到門口又拍了幾張照片,一揮手帶著兄弟們離去。
八百萬他覺得自己沒這個命拿。
但是一百五十五,穩得一批。
女人,女人,女人!
在這幫人消失的同時,陳東從角落裡緩緩出現,打電話聯絡坤幫負責此事的小頭目。
“喂,我發現了李旭蹤跡。”
“對,在彌山寨。”
“照片?”
“有。”
“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