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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部分來自各大學堂的山長、博士,以及民間鄉紳代表、闡教掌教和道長等等遼東各界代表。
加在一起足足有數百人,再加上現場負責維持秩序的侍衛軍、記錄文字的文吏,將整座大禮堂擠得滿滿的。
衛朔根據眾人討論的結果,再加上他的一些意見,最終確定了燕國政治體系。
這個方案既借鑑了歷史經驗,又結合了當前實際,應該算是最符合目前燕國的一個方案。
考慮到三省六部制已有了雛形,衛朔立即將後世唐宋較為成熟的制度拿出來。
封邦建國後尚書省將負責處理日常政務,基本上是將牧府那一套換個牌子挪到尚書省名下。
原本尚書省主官為尚書令,卻被衛朔取消,反而分設尚書左右僕射負責。
尚書省下領戶、稅、工、農、轉運、學、商、吏八部,這裡與牧府唯一不同的一點便是少了個計部,計部被衛朔劃給了門下省,負責審計、監督尚書省執行。
門下省設左右散騎常侍,下領計部以及數量龐大的議郎,議郎被分成戶、學、工等諸曹分別對應尚書省各部,其日常職責便是對尚書省各部進行相對應的審計、監督。
另外,衛朔還把稽核預算之權力交由門下省負責,每年尚書省的預算都必須得到門下省批准,不然將不能得到實施。
門下省的主要職責是代表遼東民意主掌審計之責,尚書省的一切收入、支出都必須接受門下省議郎質詢。
每年尚書省左右僕射都必須到門下省進行‘春度秋計’,向門下省解釋稅收徵收以及使用情況。
衛朔把行政權給了尚書省、審計權給了門下省,中書省則被他賦予了立法權。
根據規定只有獲得中書省批准的法律、法規,才能被推行至燕國全境。
除此之外,任何部門或者人包括衛朔在內,都無權私自頒佈、推行新的律法、更改稅率、增收新稅。
中書省主官為左右中書侍郎,下領三百六十五名郎中,這些郎中都是遼東各界有勳位者。按照遼東制度,無論平民世家亦或者農戶商賈工匠學子,只要有功於遼東者,皆可獲封一定勳位,得到勳位便有機會獲得郎中之位。
若想獲取郎中身份,除了身家清白外,還要為遼東做出貢獻。
因此擔任郎中的人一般是種地好的農民、打仗勇敢計程車兵、教書育人的先生,甚至包括創新技術的工匠等等各行各業的代表。
在三省之外,尚有獨立的監察、司法部門——監察總署、大理寺、巡檢總署,分別負責調查、審判、抓捕之權。
這三大部門與三省並列,直接向燕王以及內閣負責,其他諸如三省各級官員無權對監察總署、大理寺、巡檢總署指手畫腳。
雖然三大直屬部門權勢很重,但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隨便調查、抓人、判刑,一切都必須講究證據,否則就是犯了誹謗、構陷之罪,很有可能出現整人不成,卻自己落馬的情況。
在確定了三省部門外,衛朔又將宋朝樞密院制度拿過來作為遼東最高軍事機構,其主官為樞密院左右使。
樞密院的職權非常大,以後在燕國只有它才有調兵權和指揮權。
一旦有戰事爆發,樞密院將秉承燕王衛朔授權,抽調廂軍府兵參戰,並制定相應的作戰計劃,下達作戰命令。
樞密院下設六部一監兩署,地位等同於尚書省各部,分別為參謀部(原參軍司)、陸軍部(原步兵司、騎兵司合併)、內衛部(原侍衛軍司)、水師部(原水師司)、府兵部(原府兵司)、聯勤部(原聯勤司)、軍情署(原斥候司)、軍器監、軍法署。
在完成了文武機構改革後,衛朔以燕王名義設內閣總理軍政事務,而內閣成員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