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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頁

你,你一定要想個穩妥一點的辦法解決問題。大哥不是……你就把大哥看成地頭蛇吧,大哥的合作人申總更是。你千萬別莽撞。」

柳鈞錯愕,「我想不出更好辦法,唯有用法律來文明地解決。」

「柳先生,我畢業以來看到的和經歷的一切都表明,權和錢才是一切,法律什麼都不是。」

柳鈞再次錯愕,「我不信邪。請告訴我,明天怎麼可以找到你大哥。如果你方便。」

「對不起。」

柳鈞無奈,只好結束通話。他沒想到,一圈兒電話打下來,從汪總到爸爸,再到楊邐,都在勸他不要打官司。包括以前他與錢宏明說起的時候,錢宏明也告訴他打官司得不償失。那麼還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楊巡?或者,只能聽任楊巡明搶他的成果?不,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放棄起訴楊巡,唯獨他不行。別人只看到他用這麼不到半年的時間研發出產品,可是又有誰看得見他多年攻讀的知識積累?他的智慧財產權絕不能被剝奪。而且,他不能容忍楊巡無恥無賴的態度。

但他不得不冷靜下來,他得先檢視那本曾經消失一夜的筆記本。

他嘗試換一個角度,用一個偷窺者的眼光看這些資料……他終於看出其中的聯絡。那些資料其實已經指向問題的根源。那麼將可能的資料排列組合,稍有腦袋的人就能得出結論。柳鈞沒想到,竟是他尊重的傅阿姨出賣了他的秘密。這一刻,柳鈞甚至覺得,被出賣甚至比被偷盜更令人憤怒。

第二天一早出門,柳鈞前往經常路過的一家律師事務所。但是當他一說出起訴的物件是市一機,接待他的律師立刻尷尬地婉拒代理,理由是他們與市一機有合作,不便吃了上家吃下家。柳鈞最先信以為然,就請那律師再介紹一家。等在第二家繼續受到婉拒,他終於明白了。律師不知道忌憚什麼,總之是不肯接與市一機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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