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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種子,對比雜交品種誰有優勢?

雜交作物的不留種、易退化是硬傷,轉基因技術完美解決它們。因為轉基因種子可以留種且不易退化。

我在偶然間搜到去年11月18日有一位網友“95後海魚弟”先生髮了一篇帖子,他說:“轉基因是可以繁殖後代,但懷疑探索者怎麼不提轉基因種子退化問題?”

他還認為,“我承認,轉基因技術可以為農業生產帶來巨大改變,提高作物的產量、抗病蟲害能力以及適應環境的能力。然而,這些優勢據我所知可能只存在於轉基因種子的第一代,並且在後代中逐漸退化。例如,雜交玉米、雜交水稻等轉基因作物,它們的第一代種子具有較高的產量和雜交優勢,但第二代種子卻出現了明顯的退化現象,產量驟減或者出現其他問題。這使得農民不得不年年購買轉基因種子,增加了其經濟負擔,美國農民對此特別有話說。”

其實,上述這些說法都是這位網友您對農業技術和實踐的嚴重誤解,不符合客觀事實。其資訊來源是完全不可靠,理解上也陷入了誤區。

第一,您說的第一代種子性狀優異,第二代種子就不行了,這種情況並不是種子退化,是雜交種第一代如果作為種用,出現基因重新分離組合,導致第二代性狀參差不齊,所以才會好的好、差的差的各種情況。就像兩個大學教授結婚,一樣會產生智力平庸的後代。首先你說的這個“退化”的概念就是錯誤的。包括玉米、大豆等轉基因作物,根本就不存在“退化”這種生物學性質。

第二,能不能留種,跟轉基因技術無任何關聯,只要是雜交育種,子代都不適合留種。如果採用了雜交育種,一般就不建議留種。農民當然可以給雜交種子留種,只是種出來的農作物性狀不好,有優有劣,賣不出好價格。考慮到這一點,所以政府部門會要求農民不能留種,這其實是科學化的決策,保護農民的利益。

而中國政府在這一次推廣轉基因玉米和大豆的過程中,明確的表示,允許農民自由給轉基因作物留種,不加以任何限制。

我舉個例子,我們敬愛的袁隆平院士也好,還是其他農業科研工作者也好,其培育的雜交水稻品種,因為是雜交的,所以都完全無法留種。因為雜交育種就是不能留種,百分之百無法留種。馬鈴薯也是這樣,無論是透過雜交育種還是選擇育種獲得的優良種薯,種上一二年後便會發生嚴重的退化。所以,政府部門要求農民不得給雜交品種留種,避免農民的巨大損失。

上海市農業科學院的研究員吳也指出,“從純粹的理論角度來看,農民的確能夠自行保留種子用於下一季的種植。然而,這樣做所培育出的農作物往往會呈現出參差不齊的性狀,其中優良的品種相對較少,而大多數則質量欠佳。這意味著這些農產品不僅難以賣出理想的價格,還可能因為品質問題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

倘若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地私自留存種子,那麼這種行為將會給整個農業生產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它將擾亂正常的種子供應和選育體系,使得優質的種子無法得到廣泛傳播和應用,從而逐漸降低整體農作物的質量和產量。長此以往,勢必會危及到國家的糧食安全,影響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回顧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在古代那種小政府治理模式下,對於農業生產的具體情況基本上處於一種放任自流、不管不問的狀態。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管和指導,農民們只能依靠自己有限的經驗和傳統方法來從事農事活動,這直接導致了古代糧食產量長期處於較低水平。當時的農業技術也較為落後,缺乏科學合理的選種、育種手段以及先進的種植管理方式,進一步限制了農作物的生長潛力和產出能力。”

當然,農民又不是傻子,你就是讓他們留種,他們也不願意了。留種看起來可以“省錢”,但是等到第三年、第四年,收成就不到第一年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