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飛奔。
我吸吸鼻子,將冰冷的手縮到外套那溫熱的口袋裡。
外套?對了!
我一個激靈,上前扯住他的袖子:“你的外套怎麼辦?”
他有些不耐煩地瞥瞥嘴:“送你了。”
那語氣無比輕鬆隨意,就好像在說“這個棒棒糖給你了”
話落,他匆匆離開。我一眨眼,面前又只剩下空曠而冷清的街道,和密密麻麻落下的雨點。我垂頭看身上的外套,是黑色的,上面畫著很炫很拉風的火紅色骷髏頭,袖口縫著一串英文字母:Red eyes。
這衣服,似乎也不是什麼很名貴的貨。既然他送我了,我就勉為其難收下吧。如果有緣再見,還他就是。不然,就把它當二手貨賣了,換幾張小鈔票。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1。跳入火坑(4)
接著,我去了藤蔓公園。以往無聊時,我都愛往那跑。
因為那裡很美。
一年四季,藤蔓公園的地面都鋪滿了鬆鬆軟軟的落葉。踩在上面,就好似在踩被子,綿軟又暖和。四週年代久遠的石牆上,密密麻麻地爬滿了彎彎曲曲的爬山虎,猶如一件蒼綠的緊身衣。牆邊,種滿了各種不知名的大樹,枝繁葉茂,遮天蔽日,微暖的陽光透過蜘蛛網的枝葉,灑落下來。公園一角,有一座小木屋,總是緊閉著門窗。我原以為,那裡沒人住,後來卻發現錯了,因為它的窗臺上一點灰塵都沒有。
我喜歡懶洋洋地癱在小石凳上,眯著眼,感受著這如童話一般的景緻。即使心情再煩亂,不久後也會變得寧靜。
一晃眼,就是一上午。陽光越來越亮眼,空氣越來越悶。不過由於這裡樹木多,依舊清涼爽快。我伸了個懶腰,看看錶,快十二點了,該回公寓了呢。
到家後,泡了碗麵解決肚子問題。然後,我提起話筒,撥下爸爸的手機號。
那邊過了很久才接。他中午一般很忙。
“喂?”他低沉雄渾的聲音傳來。
“爸,下午幫我向學校請個假。”
“怎麼不去上課?”
“想一個人練舞。學校人太多,煩。”
“行,你好好練。”他沒多問:“不過也別把功課落下了,我幫你請個家教。”
“不用,我自學。”我乾脆地拒絕,心中冷笑。請家教?是請人監視我吧。
“你自己把握,再見。”
然後便只剩下忙音。
這就是我的爸爸。逼我連跳三級。同齡人還在讀高一時,他就迫不及待地把我塞進一個什麼有名的傳媒大學,我大二時,他又千方百計地逼我進了娛樂圈。在他眼裡,把我養大等於把一棵搖錢樹養大。其實,我不太懂他的想法。他雖不是什麼百萬富翁,但也是一個小公司的老總,財路多了去。為什麼他一定要用我,去娛樂圈賺錢?娛樂圈雖然出了不少富翁,可是風險也相當高。看來他還真是不擔心女兒我。
更氣人的是,我無法反抗。我不僅沒他有錢有勢,還要吃他的用他的。他要我做什麼我就得做什麼——不管我心裡有多不甘有多憤怒。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雨,越下越大。不少冰涼的雨絲透過窗簾瀉進室內,弄得我的面板涼颼颼的。心情更加煩躁。我天生體質就畏寒,即使在夏天,只要空氣稍微變溼冷點,我都得裹件厚厚的外套才不難受。
該死的,我之前還淋了雨!我猛翻白眼,後悔得恨不得抽自己兩個耳光。當時自己是發了什麼神經,居然衝到雨裡頭爽快?爽是爽了,但爽的代價就是感冒甚至發燒。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想到這,我還真覺得腦袋變得有點悶,有點暈。
深吸一口氣,將手探上額頭,我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