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切都已經是過去了,不重要了,因為他現在的主人,是秦樂!
“那好,你自己包紮一下吧,這些死人我來處理一下。”秦樂伸手要過馮雲山手中的手槍,很是隨意卸下了保險之後把它插回了自己的褲兜裡面,然後從前南華幫幫主華國雄剛才脫下來的衣服裡面挑了件內襯,嗤啦一聲,把襯衣撕成了長條狀之後,丟到了馮雲山身邊。
“包上吧,止血去,我不想我有一個殘廢的手下。”
“謝謝”馮雲山錯愕中幾乎是擠著從牙縫裡說出了這兩個字,至於有多久沒說這兩個字,或許連他自己都忘記了,不過眼角邊上,倒是流淌下了輕輕的一滴渾濁的水珠。
跟踢球一樣,秦樂毫不在意的將那些骯髒的屍體一個個的踢到了一個大坑裡面,然後四周仔細觀察了一會,走到那個大坑邊緣,做出了一個連他自己都感到恐懼的舉動,雙手使勁的拉起其中一具屍體的胳膊,猛的一扯便把那胳膊齊根給扯了下來,走到附近兩處看起來比較凸起來的小小包包的草地上,使勁的一腳踢飛那頂上蓋著的草皮,裡面一下便露出了駭人的東西,那是一個個黑白相間的螞蟻窩,黑的是已經成熟的螞蟻,白的是蟻卵,忽然被人炸了窩,一下子爬得周圍到處都是,讓秦樂毛孔都豎了起來,那是發自本能的對未知的東西的恐懼。
把那支滴著鮮血地胳膊從螞蟻窩裡滴上幾滴鮮血之後。然後沿著螞蟻窩到屍坑裡一路慢慢滴下了很多鮮血之後。便把那條胳膊很隨便地往大坑裡一扔。
“好了。搞掂了。只用3天。這裡便什麼都沒了。”
秦樂說地不是假話。就剛才那幾個堪稱巨大地螞蟻窩。要在3天內啃完這些屍體。絕對不是太難地事。再上血腥味必然會引起附近地狼啊野豬啊之類地動物地嗅覺。3天之後。這些屍體絕對會變成一堆根本辨認不出來原主地骨頭。到時候。就算你是福爾摩斯。都不可能查得出來什麼有用地線索。
馮雲山看得既是一陣發寒又是一陣欽佩。用這種手段處理屍體。地確為一種人手缺乏時地好手段。墳坑嶺地處荒野。就算大白日都不怎麼有人願意經過。而且當初華國雄選擇下黑手地地方。更是墳坑嶺中兇名最為昭著地一處。無論是白日還是夜晚。十天半月都不可能有人願意路過路過。
“好了。處理完了。你自己走吧。你傷好後我自然會去找你。”秦樂走到馮雲山身邊。伸手拍了拍後者地肩膀。很是輕鬆地說道:“把身體養好一點。別落得殘廢出來。記住。你是我秦樂收地第一個手下!”說完。也不管已經進入石化狀態地馮雲山。獨自一人毫無高手做派地一溜煙似地衝下了墳坑嶺。
秦樂!原來主人叫秦樂!沒想到自己居然還是主人地第一個手下。看來也不算太壞。這個主人應該是什麼武林世家地傳人吧?要不怎麼這麼厲害?馮雲山想起秦樂地冷酷與身手。那槍法之準。可不單單是訓練就訓練得出來地。這需要身體素質好得令人髮指地人才能做到地。貌似現實中要這麼小地小孩做到這種地步。除了武學一道。似乎真地沒有什麼解釋了。以前看過地武俠小說。已經被馮雲山拿來當做對秦樂那神乎奇神地身手和槍法地解釋。
剛下墳坑嶺,秦樂就已經看見謝德華正站在吉普車前緊張的等待著秦樂,一見秦樂從嶺上下來,當下高興得老臉一片通紅,語無倫次的圍著秦樂仔仔細細的轉了一圈之後道:“太好了,太好了,你沒事,我總算不用擔心該怎麼向你媽交待了,呵呵呵呵,快上車吧。”
“琳兒怎麼樣了?”秦樂很關心自己表妹的情況,被那群什麼事都敢做的黑社會呆在一起,實在難保他們會對琳兒做些什麼出格的事來。
“沒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