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專利保護。目前國內兩個轉基因水稻專利完全歸屬於我國,不存在我國失去專利‘控制權’的問題。我國專利法規定的交叉許可、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以及植物品種保護制度、農民留種豁免制度,以及種子法規定的品種審定推廣制度等,為我國作物品種的推廣和產業化劃定了安全線和保護區。
華夏科學院遺傳與發育生物學研究所的姜韜教授也強調指出:首先,轉基因核心技術是控制不了的,在科學原理上沒法保守秘密。其次,不用擔憂轉基因專利壟斷,因為靠專利壟斷威脅糧食安全,同樣可以因所在國強制使用某項專利而不攻自破。只要我們華夏人有毅力,是不必懼怕外國技術的,外國技術也可以為我用之造福於民,而不是盲目排斥。”
“我們不能再讓偏見和無知阻礙科學的發展,不能讓那些毫無根據的謠言和惡意的詆譭破壞我國科研進步的步伐。每一個人都應當以理性的態度看待轉基因技術,尊重科學研究的成果和科學家們的努力。讓我們共同努力,為科研工作者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讓他們能夠在沒有干擾和詆譭的氛圍中,安心地進行研究,推動我國科技不斷向前發展,為國家的繁榮富強貢獻力量。”
張啟思索了一會兒,繼續寫道:
“在關於轉基因產品安全性的探討中,有一種錯誤論調甚囂塵上,即“目前沒有發現轉基因無害,所以說轉基因產品沒有問題”,這種說法不僅邏輯混亂,更是對科學的嚴重誤讀。
從科學原理層面來看,轉基因技術是透過基因工程手段,將特定的基因片段匯入受體生物基因組中,以實現對生物性狀的定向改造 。而生物的遺傳資訊傳遞遵循著中心法則,從dNA轉錄為RNA,再翻譯為蛋白質。轉基因操作只是在這個既定的遺傳框架內,精準地改變了個別基因,並沒有打破遺傳資訊傳遞的底層邏輯。以抗蟲轉基因作物為例,它轉入的是來自蘇雲金芽孢桿菌的bt基因,該基因表達的蛋白質能特異性地與害蟲腸道上皮細胞的受體結合,破壞害蟲腸道,從而達到抗蟲效果。但這種蛋白質對人類和其他非目標生物的細胞沒有任何作用,因為我們的細胞表面沒有與之結合的受體,這是基於生物化學和分子生物學原理得出的結論。
幾十年來的科學實踐也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自1996年轉基因作物商業化種植以來,全球轉基因作物的種植面積持續增長,截至到目前,已超過2.9億公頃。數十億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和食用轉基因產品,經過長期的跟蹤觀察,並沒有發現因食用轉基因產品而導致的健康問題。例如,美國作為轉基因作物種植和消費大國,其國內80%以上的玉米、大豆和棉花都是轉基因品種,民眾長期食用這些轉基因農產品,並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健康異常情況。歐盟也對轉基因食品進行了嚴格的安全性評估和監管,批准了多種轉基因產品的進口和使用,實踐證明這些產品在歐洲市場上也未引發安全隱患。
從哲學原理分析,科學研究遵循著實證主義和理性主義的原則。實證主義要求透過大量的觀察、實驗和資料來驗證理論,理性主義則強調基於邏輯和推理來構建知識體系。對於轉基因產品安全性的研究,科學家們正是透過無數次的實驗和長期的實踐觀察,收集了海量的資料,然後運用邏輯推理和科學分析,才得出轉基因產品安全的結論。這並非是簡單的“沒有發現有害就認定無害”,而是在充分的實證基礎上,運用理性思維進行的科學判斷。
從邏輯推理角度而言,若轉基因產品存在安全問題,那麼在大量的種植、加工和消費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相應的不良反應。但無論是田間試驗中對轉基因作物生長發育的監測,還是對食用轉基因產品人群的健康追蹤,都沒有出現與轉基因相關的明顯負面效應。相反,轉基因技術還展現出諸多優勢,如減少農藥使用、提高作物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