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退休,槍口又不會頂在他腦袋上。《防止賄賂條例》一旦透過卻是他的政績,而且可以留給下一任總督使用。
何定賢細思片刻,點點頭:“可以。”
“你跟佰sir說,先簽檔案,再過立法。”
“同一天。”
昆先凝神道:“總督不放心你。”
何定賢盯著昆先片刻,緩緩頷首:“ok!”
其實兩個選擇表面上看起來,一起中止是最優選項,《防止賄賂條例》都不透過,警隊自然安全,那成立特別任務連就不是最緊要的。可實際上,特別任務連成立的機會很少,能被華人一手主導,握在手中的機會更少。而總督卻隨時可以發起《防止賄賂條例》的再決議,主動權等於掌握在總督手中。
第一選擇其實是綏靖心態,倒不是選擇第二項,一起透過,各自手上多捏一枚棋,看看最後贏的是誰。總督覺得《防止賄賂條例》更重要,只要摧毀警隊華人的中堅層,自然就奪回警隊的指揮權。
可何定賢始終覺得槍桿子,要硬過筆桿子,法律的權威是來自武力!
“對了,聽說華人警察基金要投資一個公益專案,為警隊修建一座特別園林?”昆先遞上一支雪茄,繞過辦公桌出聲問道。何定賢接過雪茄,點點頭:“這個專案不賺錢的。”
“警察基金也想參與。”
昆先道:“這種事情警察基金總該出一份力。”
他是想賺政績。
“沒問題。”
“呼。”
何定賢吐出口煙。
“雷洛能不能放出來?”
昆先突然問到一個很敏感的問題,就連聲音都不禁低了兩度。
“大佬,你最近這麼喜歡多管閒事啊?”何定賢咬著雪茄,面色不耐,轉身就要離開辦公室。昆先追上前道:“總督馬上要換屆,我先得先在位置上坐住。”
“現在總督有什麼要求,只要不過份,都不好強硬拒絕。”
何定賢頭也不回,舉起手擺了擺:“知道了,大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