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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特殊戒嚴令!

總督格洪亮坐在辦公室,正在與數位政務局議員開會,不管外面街頭鬧的多亂,站在港督的角度上看都是疥癩之患。只要國際形勢不出現變動,北方沒有出兵南下,殖民地政府的統治便不會出事。

港島警隊的鬥爭,底下市民的意見,都是中下層為了利益搞出來的。利益最終是攥在港督府手上,只要港督願意放開利益,提高一些華人權益,分分鐘就能擺平騷亂。

再者,英殖民地哪裡不出動亂?只要港島動亂沒有波及到政權,一切都可以放手給下面去解決。因為,港督有更重要的事情處理,每一件都涉及到城市規劃。

祖家可不以治安作政績,而是以殖民地發展,上繳的稅收作政績。總體上,警隊再亂也沒有威脅到港府,畢竟目前為止,警隊還是英系勢力把控全域性。

可當秘書前來告知警務處長來電,總督也不得不讓議員們稍作休息,回到辦公桌前接起電話,出聲說道:“麥sir,我正在開會,有什麼事情嗎?”

“總督先生,中環地區的非法集會已經擴大到五千餘人規模,全港各處參加集會的人數超過兩萬,預計在今晚前會有多達五萬人參與。”麥景陶渲染著敵對情緒,語氣嚴肅道:“另外,現場已經有五百多人受傷,其中有許多英籍人士,醫療隊在灣仔便收屍七具,其中英籍五人,美籍一人,加拿大籍一人。”

“具體情況不明,還有許多華人警員涉事,灣仔地區發生槍戰。我覺得這起案子已經不是單純的非法集會,而是一起有預謀,有組織的暴亂行動!”

“我建議啟動特殊狀態,宣佈特殊狀態令,讓港島進入戒備狀態。”

特殊狀態令唯有港督可以簽署,亦是港督的最高權力之一,一旦簽署特殊狀態令,警隊就將極大獲得行動自主權。光是“戒備”狀態便能讓警務處長越過兩位副處長,直接調動所有部門的警員做事。

所以,港督面對特殊狀態令,是慎之又慎的情況,不到萬不得已,絕不會輕易簽署特殊狀態令。

每個人都對分割權力都是極度敏感的。

而且特殊狀態令一旦簽署,總督必須與警隊達成一致才能取消,倒不是法理上規定總督要向警隊申請批准,而是權力一旦放出去,要收回來就得徵求對方的意見,否則港府與警隊產生衝突,那才真是動搖統治基礎。

“事情這麼嚴重?”港督皺起眉頭,陷入沉思當中。

麥景陶卻道:“是的,長官,警隊華人對鬧事者有明顯偏向,一百天前南洋遊行事件已經重演,港島最好的辦法就是同南洋一樣雷霆處置,嚴格從事!”

“宣佈港島進入特殊狀態,一來可以方便警隊行事,二來可以提醒全港市民居家避難,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和財產損失,三來可以給國際上一個交代。”

“否則,港府對於非法集會的無動於衷,導致大量外籍人士傷亡,會招致各國譴責質問。”

雖然,宣佈城市進入緊急狀態,很容易引起市民恐慌,並且造成祖家的關注。但是,外面已經亂作一團,實際上社會已經很混亂,該有的負面影響都有了。

於是總督“格洪亮”在思索片刻之後,成功被下屬說服,對話筒道:“我會馬上籤署特殊狀態令,宣佈港島全城戒嚴,但我不希望時間超過一個晚上。”

“明天早上,我即要宣佈取消特殊狀態,有問題嗎?”

這種權力轉移都是以小時計算,每一分鐘,每一秒都至關重要,甚至有可能改寫歷史

“沒問題,長官!”

麥景陶隔著電話,立正敬禮,出聲喊道。

“等你的訊息。”

格洪亮結束通話電話,當場讓秘書擬好特殊狀態令,再簽字下發,通知各個部門。

三十分鐘內,全港電視、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