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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這次的捕獵,每一戶人家都分得了十斤肉。大家省些吃,也夠一個月的用量。畢竟,現在這個時候,能夠每天喝肉湯,就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了。

獵人隊受到了大家的追捧,可是當大家出實情的時候。白虎頓時成了村子裡最受歡迎的人。。。額,最受歡迎的老虎!

白貌似很喜歡這種感覺,大家敬佩的目光讓它極為享受。故此,生活在村裡子,也漸漸沒有了生分,反而時常與村裡的孩子玩鬧。

不得不,白的智商也就差不多這個階段。按照雞哥的估算,五階靈獸智商大約五六歲,六階大約十五六歲,七階大約二十五六歲。所以,到了七階段的妖獸,就知道自己要化形了...

一旦化形,嘖嘖,那智商應該跟愛因斯坦差不多才對...

雞哥的坑爹推算不知道有沒有道理,不過白最近活得很愜意,也很奉獻。因為,村子裡的獵人隊的工作,被它給搶去了。

每隔三四天,白便會飛到山裡,抓那麼四五隻野鹿、山羊之類的動物回來。村裡人驚喜異常,見到白都跟見到親人似的,上去誇獎幾句,不定白便一口咬下一大塊肉,直接送給大家。

甚至,有幾次,陳老爹都想和萍兒商量,讓白加入獵人隊...咳咳,這就有些扯淡了,萍兒搖頭拒絕。因為,白它就是個獵人隊!

由於大雪封住了道路,趕集的事兒被推遲了。周圍的兩個村子也有人來,大雪一過,天寒地凍的,路上不是很安全,打算三個村子結伴,同去大餘縣。

陳老爹想想也對,村裡派去趕集的人也就那麼四五十個人。安泰村和太保村這兩個村子,與陳臺村不過一山之隔,來回不要一個時辰。

可是,距離大餘縣卻足足有兩三百里地。大雪突至,路道不好走,三四天的路程,很可能就要六七天了。如果遇到了山賊什麼的,大家互相照應,也較穩妥。故此,陳老爹也接受了另外兩個村子的邀請。

再雞哥,這一個多月來,雞哥過得白還要愜意!白天沒事和村裡人嘮嘮嗑,扯扯淡。午吃過飯的時候,大家就都坐在村裡的曬場聽雞哥教書。

這一個月的時間,村裡的人“字”學會的不多,可是詩歌倒是背了不少。其實,雞哥也不知道怎麼教大家。於是索『性』把一到十,十到百,百到千,教了半個月,然後就是教會大家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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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教材的日子,雞哥總算體會到了老師的辛酸。

“額...這教書好像剛開始都是學《三字經》和《百家姓》入門的吧?咳咳,這個字多,又好上口,記得快。要我冷不丁的教大家,我倒還有些懵頭了。”

雞哥蹲在村子人為他新建的院門口,低著腦袋在地上劃拉著泥土,“《三字經》我就會人之初,『性』本善;《百家姓》我就會趙錢孫李,周吳鄭王。唉,這些可不夠hold 住場面的。嘿嘿,這次去城裡,就把這兩本書買來,額...不知道這裡有沒有這兩本書。對了,紙筆也要買一些,不然那些孩子天天用炭頭在衣服上寫字,洗都洗不掉!”

雞哥較關心村裡孩的成長。雖然青年接受能力快,可是平時太忙了,他們來學習,那村子的事情誰來幹?所以,雞哥對他們的要求,就是能認字就足夠了。而這些孩子才是村裡人的未來!

“先生,先生!”憨厚的聲音在雞哥耳邊響起。

雞哥猛地抬頭,慢慢站起身來,“喲,陳虎,怎麼了?”

“先生,父親請你去家裡事兒!”陳虎嘿嘿地撓了撓頭。

“那走吧!”雞哥呵呵一笑,拍了拍陳虎的肩膀,“昨天教你的詩背得怎麼樣了啊?”

“額,先生,我已經背會了。離離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先生,是不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