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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溫柔的拍了拍他的頭,指了指擦鞋的中年婦女,柔聲對年輕女子說道,“這還得問她。”

擦鞋的中年婦女聞言,立即便如機關槍一般說道:“還別說,西郊好吃的還挺多,主要是看你們想吃什麼,小吃有桂花糕,蝦肉混沌,三鮮面等,還有這裡的水果也不錯……”

這時,一旁一隻未作聲的那名身材有些瘦削的年輕人遞過擦鞋的錢,問道:“我們想吃點填飽肚子,油水多的。”

中年婦女接過錢,嚷道:“早說嘛,說道這又好吃油水又多的,自然要數我們西郊的吳記蹄膀,那可是百年老店,還上過電視呢,哪裡的蹄膀色香味俱全,讓人想著都流口水……哎,你們怎麼走了,我還沒說完呢!”

三人離開後,“一前”一後的走在路邊上,一前這個詞之所以要加引號來表達是因為準確的說那不是一前,而是一對,那年輕女人親暱的挽著扎著馬尾的男子,在前邊有說有笑。

而那身材瘦削的年輕男人卻一臉委屈的跟在他們身後,幾次想要搭訕都直接被那對“情侶”無視。

“喂,我說你倆就算是‘情侶’也用不著無視我吧。”那名年輕男子跟在二人身後說著。

扎著馬尾的男子頭也不回道:“在一般的故事情節中,電燈泡通常都不受人待見。”

那名年輕女子也扭頭道:“弟弟,去幫我和你姐夫買兩瓶水過來,呆會兒帶你去吃西郊的小吃。”

不用說,這擦鞋的三人自是蕭逸花錯和唐月,他們能精準的分析出豬王在西郊,但卻不能分析出豬王在哪個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攤點自是最好的選擇,三人的皮鞋擦的錚亮後,豬王的訊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這個過程中最讓蕭逸鬱悶的就是他原本計劃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侶的,但最後花錯和唐月同時投了反對票,說蕭逸年紀看起來比唐月小,兩人在一起不協調,最後經過投票,少數服從多數一致決定,唐月和花錯扮情侶,蕭逸扮成唐月的弟弟。

蕭逸心裡這個鬱悶,一路上被花錯和唐月一口一個弟弟的叫著,一會兒讓他幹這一會兒讓他幹那的,還美其名曰說這樣才比較像是一個合格的弟弟。

讓蕭逸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和花錯一向很不待見,可是為什麼這二人卻變的如此團結,一致“對外”,了?難不成,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西郊的小吃確實不錯,蕭逸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後忍不住大讚,特別是那特產桂花糕,更是讓人回味,只不過他們可沒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見豬王。

豬王,那就是一隻豬,一隻豬怎會對這些小氣的小吃感興趣?它們所喜歡的是那種分量足油水多嚼著過癮的食物,蹄膀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雖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婦女說的有些誇張,但吳記蹄膀至少在本地來說,也算是眾所周知,哪裡的蹄膀肥而不膩,入口即化,但火候卻又拿捏的十分準確,爛而不失嚼頭,咬上一口,滿嘴都是香油。

畢竟是在郊區,這間蹄膀店也只不過是幢普通的農村三層高的小樓的規模,和很多小飯館一樣,衛生情況並不良好,白底紅字的吳記蹄膀四個大字的招牌上還停留著幾隻蒼蠅,大口的吮吸著招牌上的油煙膩子。

這間飯館最豪華的“包間“便是頂樓天台,四面都是磚牆,老闆頗有創新的將頂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這裡採著自然光,啃上一隻有香又爛的蹄膀,實在是一件每事。

天台上一共有四張桌子,平常這個位置一天至少壓接待三撥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從早上到現在,卻只接待了一撥客人。

不過這裡的老闆卻一點也沒感到不高興,而是樂開了花,因為這撥客人從早上便吃到現在,所點餐的數量是他這間店裡三天的總和,而且還在繼續的加著蹄膀。

其實這撥客人只佔了天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