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沒有權力因為自己是學生,或者憑藉人多勢眾來圍攻自己,他也絕不能屈服於來自任何方面的壓力,即使是自己的學生。蔡元培的這一態度是自有一種感人的力量的。但是蔡元培畢竟不是普通的個人。當他和校行政方面把學生的過激行為宣佈為“暴動”,並加以“藉端生事,意圖破壞”等罪名,不但未經充分調查,即以馮省三作為替罪羊而除名,還要求所有的學生宣告“曾否與聞”,並以辭職相威脅,顯然是運用校長的權力對學生施壓。據說他曾對校長室秘書章川島說,他所以要辭職是因為“紙老虎哪能戳一個洞”,這時他所要維護的就不是個人的人格,而是校長的權力與權威了。
胡適的反應很有意思。事情發生時,他不在北京。但事情發生後,他馬上在《努力週刊》上發表文章,認定這是“少數學生”的“暴亂”,並且提出“幾十個暴亂分子即可以敗壞二千六百人的團體名譽,即可以使全校陷於無政府的狀態,這是何等的危機?”《這一週·43》,《胡適文集》卷3《胡適文存》2集,頁438—439。但私下在日記中,又表示校方“用全體辭職為執行紀律的武器”是“毫無道理的”。《胡適日記全編》卷3,頁856。在###平定後的全校師生大會上,胡適又進一步批評“這次風潮,純粹是無建設的”,因此他希望從此“趨向建設一條路上,可以為北京大學開一個新紀元,不要再在這種講義費的小事情注意了”。《在北大###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胡適文集》卷12,頁445—446。他顯然希望把###引向制度建設。據說後來他曾建議學生組織自治會,由各班代表組成眾議院,以每系一人、每年級一人組成參議院,在北大內部實行西方民主實驗,對學生進行民主的訓練,以防被少數人利用。這是典型的胡適的思路。但他的主張遭到了實際主持校務的總務長蔣夢麟的反對,說搞什麼參議院、眾議院,學生就更要搗亂了。馮省三被開除後,曾經找到胡適求助,要求回校當旁聽生,但遭到胡適的拒絕。胡適顯然不喜歡馮省三,把他看成是暴亂分子。有的研究者說,胡適可以容忍弟子思想上的異端,卻不能容忍行為上的過激,這大概是符合胡適的思想實際與處事原則的。
最有意思的是周氏兄弟的反應。我們說過,魯迅和周作人無論在《新青年》內部,還是在北大,都是“客卿”,講義事件本跟他們無關,在風潮發生過程中,他們也未置一辭,與胡適“非表態不可”的心態完全不同。但風潮過去,幾乎所有的人——校長、老師、學生——皆大歡喜,以為沒事兒了,魯迅卻提出了問題。他在1922年11月18日,也即風潮結束一個月以後,在《晨報副刊》上發表一篇文章,題目叫《即小見大》,抓住這件已經被人們淡忘了的“小”事情不放,追問不止:講義收費的風潮“芒硝火焰似的起來,又芒硝火焰似的消滅了,其間就是開除了一個學生馮省三。這事很奇特,一回風潮的起滅,竟只關於一個人。倘使誠然如此,則一個人的魄力何其太大,而許多人的魄力又何其太無呢”。——這次風潮難道真是馮省三一個人掀起的嗎?魯迅提出了質疑。其實,所有的人心裡都明白:馮省三不過是一個替罪羊,把一切都推到他身上,大家——從鬧事的學生到宣佈辭職的校長、教職員——都可以下臺。這本是心照不宣的遊戲規則,魯迅卻偏要點破:這正是魯迅不識相之處,也是魯迅之為魯迅。而且他還要進一步追問:“現在講義費已經取消,學生是得勝了(其實,校方也得勝了——錢注),然而並沒有聽得有誰為那做了這次的犧牲者祝福”;就是說,你們大家都滿意了:校方滿意了,維護了你的威嚴;學生滿意了,達到了你們的要求;但是你們就沒有想到那作為犧牲者的馮省三,他個人的處境與痛苦。這正是要害所在:“凡有犧牲在祭壇前瀝血之後,所留給大家的,實在只有‘散胙’這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