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婚姻卻走向了墳墓。我現在正朝墳墓駛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再有一個小時,我和曹英的婚姻將徹底地被埋葬。即或婚姻存續,我還是曹英的丈夫,曹英還是我的妻子,愛情死去了,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曹英的律師開著車,進城穿街遊刃自如,想必已有不短的車齡。她的年紀也不過三十出頭,就成了價值超過二十萬的汽車的車主。如果這樣的女車主貌美風騷,那是勢在必得。可這位女子算不上美,只能說不難看而已。相貌平平的女人比比皆是,擁有香車的能有幾個?而我身邊的這位女人竟能出類拔萃,這是為什麼?
“看來,律師真是個好職業。”我說。
“此話怎講?”她歪了一下頭說。
“因為,”我說,“多少當事人的辛酸,乃至血汗,都凝聚或寄託在你們律師身上呀!”
“這話說的,我怎麼覺得特別陰毒呀?好像我們律師是資本家剝削者似的。”
“有為弱者或無助者親自開車和竭誠幫助的資本家剝削者麼?”
“沒有。”
“那律師怎麼會是資本家剝削者呢?”
她又歪過頭來,看了看我,說:“你真應該去當律師。”
“為什麼?”
“因為你會狡辯。”
“我的這一才能是我妻子教會的,她也是一名律師。”
“再過一會,她就不是你的妻子了。”
“我知道。”
我摁了摁腿上的信封,硬硬的東西還在信封裡。那是我和曹英的結婚證,我花了近一個小時才在床底下的鞋盒找到它。誰把它裝在了那裡?什麼時候?不記得了。一個沒有鞋的鞋盒子,誰想結婚證會藏在其中?誰想到結婚證在結婚後還會那麼重要?它有教授的職稱資格證重要麼?沒有。結婚是為了離婚,或結婚才有離婚,結婚證是留著離婚用的,誰想到呀?
感覺她是個離婚專業戶
我把結婚證從信封裡拿出來,看著這個折騰我的東西,我百感交集,像失敗者看見紅旗一樣。我多久不看這紅本子了?三年?五年?我想是六年,因為我和曹英結婚已經六年了。六年前為了得到這本東西,我是費了多大勁呀!它是我倆與曹英的父母鬥爭的成果,因為曹英的父母反對女兒嫁給我,所以我們才要鬥爭。那鬥爭可真叫殘酷,最後是曹英以與父母斷絕關係為代價,才嫁給了我。這本結婚證來之不易呀!可現在我得把這本結婚證交出去,把六年前鬥爭取得的勝利果實拱手奉送,我於心不忍吶!可我又有什麼辦法?妻子已經不愛你了,不願跟你同甘共苦了,你能強迫她回心轉意麼?就像牛不願喝舊泥塘的水了,老鼠掉進米缸裡了,你再把它們拉回過原來的生活,有幸福可言麼?
“其實,你不必這麼愁眉苦臉。”曹英的律師說,她注意到我拿著結婚證發呆。“我想,你應該是一個灑脫的人。你有那麼多的學生。”
我盯著曹英的律師,因為她的話讓我敏感。“聽你的意思,好像我不是安分守己的人?”
“我的意思是,”曹英的律師說,她看著前方,沉默了一會,“你應該比一般的離異者更容易……重新找到幸福。”
“因為我桃李芬芳?近水樓臺先得月?”
“難道不是嗎?”
“那要看我是怎樣的人。”
“你是個很受學生歡迎乃至崇拜的老師。”
“想不到你的當事人也會褒揚我。”
“不,我是聽東西大學的人說的。”
“東西大學?我受歡迎?被人崇拜?嗨,我連教授都評不上你聽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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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妹妹在東西大學讀書,我從她那知道的。”
“那你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