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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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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昭四年二月初,陳湯的奏章與郅支的首級一併送抵長安。關於郅支首級的處理,在未央宮引發了激烈爭辯。

首級運到長安,很明顯,接下來就要涉及到是否懸首示眾的問題。朝堂上同樣分為兩派,嘴炮互攻。

丞相匡衡、御史大夫繁延壽認為:“郅支及名王首更歷諸國,蠻夷莫不聞知,如同傳首萬里。且《月令》有載,春乃‘掩骼埋胔’之時,宜勿懸。”

丞相匡衡是繼帝師蕭望之之後的儒派代表人物,言必引經,論必據典,他搬出漢朝最重要的典籍《四農月令》,確有相當說服力。

大司馬許嘉、右將軍王商也不甘示弱反駁:“春秋夾谷之會,優施笑君,孔子誅之,方盛夏,首足異門而出。宜懸十日乃埋之。”

你不是以大自居麼,咱就用聖人之言反將你!

一旦懸首,則必然論及甘、陳之功,這是石顯、匡衡一系絕不願看到的。而身為軍方首腦,許嘉、王商則樂見其成,因為說到底這是軍方的榮耀,更是他們領導下的光輝戰績,足以彪柄青冊。更重要的是,甘延壽出任西域都護,推薦人正是許嘉。甘延壽取得的驕人戰績,證明了他慧眼識人。西征的功績,怎麼算都有他一份。

這兩派所有的爭論,看似為國為公,其實都牽涉到各自團體及個人的利益。石顯與匡衡,固然有個人私怨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藉此打擊政敵。同樣,許嘉與王商等外戚派,也對此心知肚明,別說甘延壽與陳湯打了勝仗,就算打敗仗,他們也要力保。

在這場治政博奕中,甘延壽與陳湯,只是他們手裡的棋子,互相攻訐政敵的工具。

懸首之議,相持不下,同樣難決的,還有甘、陳功罪的問題。

石顯、匡衡俱奏:“延壽、湯擅興師矯制,幸得不誅。如復加爵土,則後奉使者爭欲乘危徼倖,生事於蠻夷,為國招難,漸不可開。”

這是典型的儒家言論了。使者代表大漢出使,最好別生事,被殺算你倒黴,但你矯詔興師討伐,萬一失敗,給國家帶來災難怎麼算?

元帝頻頻點頭,這話聽上去有道理,但又好像哪裡不對……

許嘉駁道:“矯詔興師,非始於延壽與湯。遠有長羅侯(常惠)違旨合烏孫擊龜茲,雪戊已(賴丹)之恥;近有馮右軍矯旨(馮奉世)擊莎車,平定西胡,安我遠邦。先帝不以為忤,俱封侯。今延壽、湯,不煩漢士,不費鬥糧,以屯田之卒,合四夷之兵,誅斬郅支,揚威異域,古之將者,莫此為甚。臣曾聞,論大功者不錄小過,舉大美者不疵細瑕。《司馬法》曰‘軍賞不逾月’,宜速犒賞。”

論嘴炮,這位鑿壁借光,讀書萬卷的匡衡又豈會懼,立即抓住許嘉論點中的一個破綻,以彼之矛,攻彼之盾:“既言馮右軍,當知昔年是何人阻其封侯,而先帝又是因何之故未封?”

許嘉、王商心下暗道糟糕,這個匡稚圭(匡衡的字),還真不好對付。

匡衡說的這個人,就是前太師、儒家宗師蕭望之,而他也是元帝最敬重的老師。

當初還是宣帝在位時,馮奉世矯詔合兵,平莎車之亂後,宣帝召集朝臣議功。丞相、將軍都說:“《春秋》之義,大夫出使國外,如果遇到有利國家之事,可以自行其事。馮奉世的功勞尤其顯著,應當加封爵位賞賜土地。”

宣帝很高興,正要擬詔,時任少府令的蕭望之卻道:“奉世奉使有旨,而擅矯制違命,發諸國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開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爭逐發兵,要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奉世不宜受封。”

瞧瞧,這話與之前石顯、匡衡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