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很幸運,碰到一個下不去手的!”我看著丹丹和譚平,擦了擦嘴角說了一句。
他們二人看著我,沒說話。
“想活著,就一個條件,譚平離婚之前有個女兒,現在讀初三,我給他安排了hh市最好的中學,以後的高中,還有將來的大學,甚至以後的工作,你們兩個也只能在hh市,經營我所指定的專案,只要我沒點頭,你們不能踏出hh市一步,有問題麼??”我衝著二人問道。
“沒問題!”譚平毫不猶豫的點頭說到。
“你這麼做,不感覺太小孩了麼?你認為你能掌控一切??”丹丹挑著眉毛問道。
“你廢話真多!!”大康皺著眉頭罵了一句。
五分鐘以後,大康開車送走了譚平和丹丹,我順著公路,慢慢悠悠的溜達著,突然看見遠處的火紅一片的夕陽,駐足停留,看了半天緩緩的說到:“我他媽是誰??呵呵,怎麼可能掌控一切,我所需要的,只是一個漏洞百出的理由罷了……!”
第183章 離家出走的主席
王文博躺下了;很jb乾脆和徹底;但誰都無可否認;他曾經確實風光過;牛b過;只不過這種風光會逐漸被人淡忘。
一兩年後;新的心狠手辣混子相繼出世;你在問他;知道王文博麼?
他肯定會回一句:“王文博??是那個傻逼?咋滴,他刀槍不入啊?告訴他我地址,哥們,喝完紮了他去!”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好像是:“任你風華絕代,一代天驕,死後也他媽不過一杯黃土,兩塊磚頭,三張燒紙……!”
更何況,王文博也不是啥驕,就是個生嚼蟑螂的……
我想說的是,混社會的總希望一戰成名,讓人牢記,可有誰想過,得到這種牢記的人,又以怎樣的速度被人淡忘……
行了,不他媽感慨了,說說王文博死後發生幾天發生的吧。
首先是案件定性問題,李棍棍開車撞死了人,肯定是要被帶走的,帶走當天晚上批捕,送入看守所,當然被起訴的罪名,不是故意殺人,而是超載行駛,對賓士車主的死亡需要負有一定的責任,卷宗上是這樣寫的。
李棍棍,男,無犯罪史,於xx年,七月四號,開車經後山果林街路過,不幸與一車相撞,致死一人,但無逃逸,並且第一時間救援,救援無效後,主動報警,積極配合警方,態度良好,建議法院從輕處罰……
卷宗寫到這,這案件的性質基本已經確定,稍微長點大腦的,這時候直接聯絡死者家屬,主動提出賠償,走完法院判決,那就一個結果,緩刑!!
劇從王木木口中傳出的謠言說,李棍棍進入看守所以後,非常巧合的進了晨晨的監室,兩人一見如故,對著昏黃的小吊燈,痛飲了三杯,晚上在便器,“兩槍”相博了半個小時……
而另一頭,糖果在無老闆的情況下,執行了兩天以後徹底停業,就在這時,我聽到一個訊息,那就是趙國林,對糖果一直比較感興趣,以前跟王文博談過轉讓的事兒,不過沒成,這次王文博死了,最jb開心的可能就是他了,主持完王文博的葬禮後,趙國林找了兩個律師,直接去了看守所,接見了正在等待一審的王文北。
兩人談了什麼,我不清楚,不過趙國林從看守所回來沒幾天,糖果牌子就被摘了下來,換上了巴黎夜色,看見這個牌子,是個人都知道,王文北應該是把糖果賣了,具體多少錢,沒人知道。
哦,對了,趙國林回來以後,還給我打了個電話,原話是這樣說的:“小飛啊!王文北,好像有點情緒啊!”
“他說什麼了?”我笑著問。
“他說,六年以後出來,殺你全家!”趙國林聲音挺陰沉的說了一句。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