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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部分

—因為球衣的慣例是球隊保留肖像權,球隊的球衣畢竟是統一找公司製作,銷售的,不可能留給球員單獨出售。而世紀之交的時候,勞爾可是形象好,實力高的頂級紅人了,他也只有這麼一點收入,也就可以知道,當時的肖像權被盤剝的多麼厲害了。

正是因為如此,當初皇馬收購齊達內,菲戈,羅納爾多的時候,都沒有遇到多大的肖像權的麻煩。他們的肖像權反正不在自己手裡,給大企業和皇馬又沒有多大的區別,體育公司給的那一點錢,皇馬給的工資就能夠找補回來。因此,皇馬一度佔據了他們肖像權的90%的份額,在當時的球星看來都是正常的事情:他們習慣了自己的肖像權全都在別人手裡了,不覺得彆扭,被誰盤剝不是盤剝?

一直到了貝克漢姆事情才發生了變化。因為貝克漢姆的商業價值太大了,這樣做他就吃虧大了,他當然死也不肯給皇馬90%。皇馬協商的結果,是皇馬佔據50%,他個人保留50%。因此,其他球星也就順勢都改成了50%,比以前還多了40%。當時來說,雖然是皇馬得到了一部分,但是因為有以前的先例,與其說是徵收他們的錢,不如說是給他們發了福利。他們的年代特殊,那個時候,從球隊手裡得到了一半的肖像權,比起來被大的體育公司盤剝全部的,已經是好了很多了。

而到了新世紀以後,所有球隊都開始逐漸的把肖像權收到自己的手裡:一來,這樣做的話,球隊可以賺一部分錢。二來,球隊有的時候,也需要做出一些統一的規劃,對於球隊形象經營更有好處,而且,隨著新世紀到來,有的時候,球隊會以球隊的名義和一些企業簽訂代言合同——比如米蘭就曾經和某個內褲公司簽訂過合同,以球隊名義代言內褲,皇馬,曼聯等球隊,汽車,手錶,時尚用品的代言都是以球隊名義籤的——這樣的代言,個人是很難得到的,而球隊少了一個人就不完全,也是個麻煩,所以,球隊都紛紛要求得到球員的肖像權。

當然,也不是沒有例外。比如說巴塞羅那,從裡瓦爾多那個時候,他們養成了傳統,球隊的頂級球員拿著自己的百分之百的肖像權。雖然這樣看似是球員賺了,但是,實際上,有的時候反而是對球員和球隊都沒有好處。

例如,巴塞羅那的梅西,肖像權在自己的手裡,穿著的是阿迪達斯的鞋子,但是巴塞羅那的贊助有一陣子是耐克的,因此,耐克可以使用巴塞羅那的形象,可是沒有梅西的。而梅西在打進了令人印象深刻的進球的時候,為了不讓人認為是耐克了不起,他得給阿迪達斯做廣告——他得自己把自己的球鞋脫下來,面朝觀眾席吻幾下,好讓球鞋搶鏡,讓人們看到:這是阿迪達斯的哦!

而他這樣的還算好的,畢竟,靠著慶祝露臉還算是不錯的了。其他的一些球星,沒有進球的機會,又想讓球鞋搶鏡,甚至會做出來一些在比賽中,故意把鞋踢飛,讓鞋子搶鏡的做法——甚至有人懷疑,06年卡洛斯繫鞋帶,也與此不無關係。這些,就都是很失敗的經營,球員和球隊的收益分開,讓球隊和球員一起承受了形象和收益的損失。

但是到了現在,情況已經變了很多了。

英格蘭的球員的肖像權,大部分都是在自己手裡的——或者說,是在自己的公司手裡的。英超球員為了逃避稅務,大部分的選擇,都是以自己個人的名義成立一家公司,把自己的肖像權轉交給自己的公司,然後再由公司租給球隊——這樣的話,可以算是公司交易,而不是個人所得,因為公司交易和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不一樣,這樣可以節省一大筆稅務,也算是合理避稅。而有些人的公司還順勢兼職個人宣傳,比如歐文的歐文推廣公司就是赫赫有名的一家球員個人公司。

而現在,趙亞寧的問題,就成了一個問題。

他的肖像權繳納多少給皇馬?

“肯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