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痴人說夢了。
隆巴頓很信任這個探路的傭兵,這幾個探路的傭兵都是從狼牙軍裡挑選出來的經驗最豐富的老傭兵,無論是身手還是頭腦都是值得信任的。
“真見鬼了。”隆巴頓惱火的用力抓了抓自己的頭髮,低聲罵道:“之前調查過。這附近沒有獸人地大規模聚居地點,而且距離前線也很遠,怎麼會有這麼多狼騎兵出現在這裡?!”
“頭兒,會不會是專門來追我們的?”一個部下臉色有些泛白。
“應該不會。”隆巴頓目光閃動:“如果是追我們的。不用派這麼多,一千就足夠了。而且……狼騎兵是獸人的精銳,不會派出來追我們這些雜牌土匪地——如果是來追我們的,憑著狼騎兵的機動力,早就追上我們了。”
想了想,他苦笑了一聲:“只能說我們倒黴。可能這些狼騎兵是路過這裡,被我們碰上了。”
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看著隆巴頓,此刻就算是白痴都知道。憑藉自己這幾百人,在野外遭遇敵人的數千狼騎兵,一旦被敵人發現,恐怕自己這幾百人,連給對方填牙縫的資格都沒有。
“我們立刻離開這裡!”隆巴頓下了命令。
根據探路的人說,那些狼騎兵就在樹林的另外一邊,距離自己這裡不到兩千米。那些狼騎兵也在樹林旁休息。雙方之間只割了一個樹林,雖然兩千米地距離,說遠不遠,說近不近……
但是,隆巴頓很清楚,能率領獸人之中最精銳的狼騎兵,而且還是幾千狼騎兵,那麼帶隊的首領,恐怕頭腦一定要比普通的獸人聰明一些。在大部隊在樹林旁休息。哪怕是白痴都知道會派出探哨在四周巡視。
對方肯定也會這麼做的!一旦對方的哨探狼騎兵沿著林子一路巡視過來,發現了自己這些人……那麼就麻煩了!
趕緊跑!!
此刻沒有人敢遲疑,所有人都飛快的整理了行裝,甚至跑地時候,隆巴頓都沒有讓人把自己這些人留下地痕跡隱藏掩埋。
比如。已經挖好的準備生火的坑。和地面的足跡等等……
他很清楚,對方遲早就會派出狼騎兵搜尋到這裡來。而一旦搜尋到這裡。就算自己臨走之前把這些痕跡多掩藏了,但是狼騎擁有一個最厲害的本領,就是巨狼的嗅覺!這些可惡的傢伙,嗅覺比狗還靈敏!只要有一頭狼騎來到這裡,就算痕跡掩藏得再幹淨,對方也能從空氣裡的氣味,聞出這裡曾經有不少人類!
更何況,自己這些人,跑了多少天了,摸爬滾大,幾天不洗澡,誰不是一身的臭氣?還有身上沾染了血跡……
現在唯一地選擇,就是跑!
同時祈求老天保佑,對方發現的晚一些,讓自己這些人能爭取更多的時間逃跑!
一幫人迅速脫離的樹林,在狼騎兵相反的方向一路南逃,按照隆巴頓地計劃,地圖上顯示南邊有一條河,如果能渡過那條河,或許能擺脫狼騎地危險。
然而,大概是隆巴頓這個胖子平日裡開口閉口都是“賊老天”之類的髒話,早就被老天拋棄了,所以他地祈求並沒有被老天收到。
一幫人原本就沒有馬匹(他們是用熱氣球從空中空降到敵後的,哪裡來的馬?),在野外一路狂奔,可惜只跑出了不到兩三千米,佇列最後的傭兵就發出了驚恐的呼喊:“後面有追兵!!”
果然,地平線之上,遠處揚起了一片塵土,隆巴頓拿起望遠鏡看了兩眼,只見遠處,曠野之上,一隊狼騎兵已經飛快的衝了過來,巨狼奔跑跳躍,狼背上的狼騎士滿身殺氣,手裡提著明晃晃的長刀!
被發現了!
隆巴頓頓時頭皮發麻!
他飛快的估算了一下雙方的速度,雖然現在看來對方距離自己還頗遠,但是自己這幫人,沒有馬匹,靠著兩條腿在平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