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德斯之前,將皮球給掌控在自己腳下麼?
如果有人在這個時候問李毅這個問題的話,李毅能回答的答案,還真信不確定,非要說一個基數的話,在李毅想來,應該是一半一半吧。不怕李毅此時距離皮球的直線距離,比之巴爾德斯,還要近上那麼10來米。
10來米的距離,李毅又不是烏龜,這都跑不過巴爾德斯?
這事兒還真不好直接就如此下定論。畢竟,大家別忘了,李毅和巴爾德斯,一個是逆向,一個是順向。
就李毅的角度來看,皮球是越飛越遠的,而巴爾德斯這邊,由於和皮球處於逆向對沖,他跑一米,實際上相當於李毅跑2米都還不止。在絕對速度只比巴爾德斯快一??快一點的情況下,饒是李毅,也難以輕易言勝。
只不過,在這個時候,李毅覺得自己跑得過跑不過巴爾德斯,其實也不是那麼重要了。
眼瞅著只要過了這最後一關,就能幫助球隊鎖定勝局,哪怕李毅成功機率不超過1成,那也必須付出120%的努力,更遑論現在李毅搶先得到皮球的機率,遠不止1成呢?
正所謂狹路相逢勇者勝,之前,只是純粹比拼絕對速度的李毅,巴爾德斯二人,隨著他們2人和皮球之間的距離,越來越短,他們所要比拼的內容,臨時又多增添了一項,那就是——勇氣。
踢球和勇氣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有關麼?
答:不僅有關,而且關心真不小。
就拿李毅此時和巴爾德斯的對抗來說吧。
由於他們2人追求的皮球只得一個,迭戈…洛佩斯的傳球又那麼遠,在落點判斷上,巴爾德斯不可能有任何失誤,換而言之,實際上,李毅和巴爾德斯要去的點,是同一個。
有鑑於此,此時高速奔跑,拼盡全力的他們,何嘗不能看做是迎面即將相撞的兩輛汽車呢?
更更更關鍵的是,同是有經驗的足球運動員,他們很清楚,自己面前的選擇有哪些。
一是放棄皮球的爭搶,讓對方的手,這樣2人都不會有任何損傷,但很遺憾,這個選擇,是2人都不會去選擇的。
那麼,一個是拼了老命要進球,另外一個則是不要命也必須封出對方的機會,貌似,2人如火星撞地球般,結結實實的相撞,然後2人同時下場,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至於說2人在相撞後,哪方會被裁判判罰阻擋犯規?這個,也只有交給場上正在全速狂奔的2人自己去給出答案了。
簡單點說,現在,2人比拼的,就是誰能先碰到皮球。
“啊!”眼瞅著下一秒自己即將和李毅撞個滿懷,雖說出於惜英雄重英雄的考慮,巴爾德斯真心不想去傷害任何人,但是,此時此刻,甭管他內心願不願意,也已經沒有任何退路了。
既然沒有退路,巴爾德斯索性不再去想逃避不逃避的問題。
繃緊全身肌肉,壞壞的將自己的手肘豎在自己胸前,企圖達到保護自己的努力,巴爾德斯臨時搞出這些小動作,難逃視覺遠超常人的李毅法眼。
而和巴爾德斯那種視死如歸,願意和李毅以傷換傷的想法不同,知道自己在水晶宮時日無多的李毅,並不願意以受傷的姿態,離開水晶宮。
請注意,李毅是不願意受傷,並非他不敢受傷。
什麼?或許有人會說,李毅不是有醫藥箱麼?就這麼撞上去,巴爾德斯就算能和李毅以傷換傷,李毅也能很快重返球場?
如果有人真的這麼想,那就真心大錯特錯了。
弗裡德曼是什麼人,李毅能不清楚麼?
李毅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李毅如果真的以目前的姿態和巴爾德斯來個基情碰撞,不管李毅是否在事後立刻使用醫藥箱,這場比賽,都和李毅不會有太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