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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部分

。我大宋缺銀銅,金銀銅等只進不出,方才是好。”

說了半天,稅制一項算是都過了,當中一些細節章程,自有黃文炳、朱武等商議修改後,方才定策。隨後黃文炳繼續念道:“第二款便是頒行田畝公均制。田畝公均制要旨有三,其一便是山東路今後無主之地、軍屯新地,皆為官田,招百姓分田耕種,所分之田可以繼承、傳續,但不得買賣。官田所產,按十一稅率,繳納田賦,其餘為耕農所得。為防穀賤傷農,每年官田完稅後剩餘糧食,官府統一出資,按年均市價向耕農收購。”

朱武聽了之後第一個叫好道:“此乃王安石相公變法之要旨,防土地兼併,又防穀賤傷農,歷來農人收成之時,便有不法商賈壓低糧價,農人一年辛苦,所得銀錢不足,久而久之,便即窘困,只得借貸度日或轉售田地。如此一來,大量農人便成了一方豪強之下的佃戶、莊農,平素為其種地,有事時為其莊丁,久而久之,豪強越強,而官府不敢正視,此為大弊。”

盧俊義也道:“以官田均分其下,耕其產出之糧,官府出資收購,自然能穩定糧價,不致穀賤傷農。農人衣食有保,便自然不會借貸,也不會出售田地。只不過到夏收、秋收之時,可有如此多的錢糧收購糧食?”

黃文炳也道:“主公,平抑糧價保護農人是好,只是可有如此多的錢財來支援此事,是為根本。”三娘笑道:“這後面會有說到,但這裡問道了,便先說一說。”

三娘便起身,拿起幾本書冊道:“此乃梁山去歲一年進項、支出細目。梁山其實此前也就多是平抑糧價來護農,除了收取梁山左近農人田賦外,其多餘糧食皆是按一年糧價均價收購。而我梁山收購之糧食,多用山寨支用。便是山寨軍糧、民人用糧等,這些用糧皆是所需,支用必行。剩餘的糧食便建糧倉囤積,此多餘糧食,便有兩用。其一便是天災之時,以工代賑,便有糧食救災。其二便是其他州縣若是糧價高漲時,便可出售糧食牟利。諸公應該還記得,我所在各州縣密探,每月除了軍事密報之外,都有各地物價報來,便是為了此事而行。但想我山東路開鎮之後,軍需糧草必然要自給自足,其中軍糧、民糧囤積一項,事關軍心、民心安穩,正是手中有糧,心頭不慌。因此由官府出資收購糧食,乃是必然之舉。所費銀錢,每年在年頭之初,便可按各州縣田畝之數,預計產出糧食多寡,預留銀錢支應。我已經教蔣敬等人籌算過,這筆銀錢是有的。”

黃文炳頷首道:“囤積糧食,一則自用,二則以備不時之需,三則還可販售其他軍州牟利,四則可平抑糧價,周全農人之利,五則可抑制土地兼併,正是一舉數得。只要年初時,細細釐定支出錢財,留足此份錢財,便可施行。”

公孫勝沉吟道:“此事可行,惟獨須財力支撐。”三娘道:“稍後便會說到財力之事。”

黃文炳續道:“田畝公均制其二便是抑制土地兼併,各方豪強,一家所掌握之地超過一定數額者,除納田賦外,還需多交田畝稅。而買賣土地之時,買賣土地所繳契稅也課以重稅。我山東路雖不禁土地買賣,也不禁多掌田地,但為此便要多納稅賦,此乃平抑富戶,所得稅賦又用之於民,正是劫富濟貧之舉。此外鼓勵廣有田地豪強減租減息,對於支援減租減息者,可適當減免田稅,此乃照養豪強之下佃戶之舉。”

盧俊義道:“此乃抑制豪強之舉,惟獨擔憂的便是豪強不忿,遽爾鬧事。”公孫勝笑道:“看來這趟各地軍馬出兵剿匪,已經是在替這項定策打通前路。主公先以剿匪為民,教各地豪強解散莊丁,收繳兵器、盔甲,便是要拔出這些豪強的牙齒,若是不聽的,便按通匪剿滅。便是心向官軍的豪強,也先清除了。而後各地軍馬分散屯駐各地,日後這項政令一旦下發,這些豪強便是有心反抗,手中無兵無軍,也無法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