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年啊……”
見我悠悠感嘆了一句,袁曉疑惑道:“劉總,有什麼問題嗎?”
“啊!沒有。你該怎麼做怎麼做就好,我就隨口問一句。”
送走了袁曉,我無奈地想道:再過個大半年,丁可人的合同也就到期了吧。
當初和她的經紀約,籤的是前無古人,估計也不會有來者的一年。現在我答應她的已經做到了,估計等到了一年之後,她也不會考慮再續約了吧?
網紅、藝人跟經濟公司的矛盾是天然存在,且是動態變化的。
剛開始的時候,她求著我,現在風水輪流轉,變成我求著她了。隨著網紅、藝人的羽翼豐滿,但凡有點想法的人都不會甘於自己被經濟公司壓榨,會想要奪回自己的主權。
而丁可人,一個還沒怎麼躥紅的時候就想著去唸個mbA的人,怎麼可能會沒有這方面想法?
所以說……現如今,她已經跨出了獨立單飛的第一步了。
那對於我來說,現下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是藉著這個機會跟她示好,暗示她之後續約?還是維持現狀,繼續不卑不亢,等到時候讓她自己選擇?
思前想後,我覺得還是維持現狀吧。畢竟這事情早先就已經跟她說過了,而且當初設計公司商業模式的時候,也並沒有把網紅運營作為我們的核心競爭力。所以,該怎麼選就由她去吧。我繼續按照公司既定的發展路線走就好,她能想著我的好最好。如果不行……那就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