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沒機會跟我說。
於是就只能等週一一早送我上班的時候,再把這事兒給告訴了我。
具體就不展開了,以為內已經全然沒有了意義。
反正大意就是,查立昂原本就是個以包養小姑娘為樂的人。
但凡他身邊稍微熟悉點的人,只要跟他流露出對這方面事情的興趣,三杯黃湯一下肚,這查立昂就會“好為人師”地把自己的經歷悉數告知。
只不過趕巧,這次他告訴的人,跟房濤認識而已。
而於安安不過是他眾多包養物件中的一個。
原本我還想等上午忙完,下午找袁曉他們商量一下這件事。
但到了下午,還沒等我找他們呢,他們就已經都知道了……
再然後,就是從昨天下午一直延續到今天早上的各種控評,各種補救,各種……雞飛狗跳。
因為有了之前丁可人離家出走上千公里的經驗,所以事情一爆出來,第一件事就是找人“控制”住於安安。
所以這會兒,對於她的人身安全,我們倒是不怎麼擔心。
就現在實際情況來說,坦白講,這件事於安安已經洗不白了。換言之,她這個人已經徹底爛掉了。
正大光明地跟人談價錢……這事情要是上綱上線,不就是賣yin女票女昌嗎?好在她還知道規避一些風險,平時出去都不登記自己身份證。
不然……算了算了,懶得再說她了。
不過話說回來,於安安現在畢竟還是我公司的網紅藝人,之所以會問出剛剛的問題,也是本著能挽救就儘量挽救的初衷,看看是不是能透過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地幫她適當地挽回一些顏面。
但是……從眼前諸位的表情上來看,我覺得自己就好像是在搶救室外的家屬,此時面對的,是幾位剛從手術檯上下來,面無表情沉默以對的主治醫師。
所以按照正常流程,他們接下來要說的應該就是那句:對不起,我們盡力了……
雖然我自己的內心也是這麼認為的……不,應該說,我在這件事曝光伊始,我就堅定地認為,這於安安都沒有任何搶救的必要。
我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儘可能地減少公司的損失。
但看了眼坐在那兒的丁可人……
我還是於心不忍地做了最後的嘗試:“不是,畢竟這裡面沒有指名道姓,我們是不是能發個律師函,哪怕只是苟延殘喘象徵性地掙扎一下?”
“劉總,事發後的第一時間我就已經諮詢了荀律。他說……”在座的都不是傻子,所以接過話頭的小悅說到這裡,下意識地看了眼低著頭的丁可人,見她沒什麼反應,才小心翼翼地說道:“發律師函肯定可以,但因為聊天記錄裡面有照片,雖然打了馬賽克……但如果對方一怒之下發了原圖……”
小悅沒繼續說往下說,但意思大家都明白。
所以我就直接拍桌子道:“他要是敢這麼做,就直接告他洩露公民隱私!”
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切入點,因為現在曝光的內容,沒頭像沒使用者名稱,唯一的照片還打了碼。
之所以這麼做,也是說明對方明白,如果直接赤果果地轉發,那洩露公民隱私這個罪名基本上就算是坐實了。
所以這也是一種不是辦法的辦法,總也好過什麼都不做吧?
象徵性地也要搶救一下,做個心肺復甦你說是不是?
“但……即使人家不公開,這些證據明顯也不像是偽造的……所以……這事情做不做都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會把公司拖進泥潭……”小悅弱弱地接道。
“靠!即使她於安安真的做了這些事情,那我們也不能見死不救啊!大家能坐在一起工作,那是前世修來的緣分!我們應該不拋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