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想法在跟小悅通了電話之後,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
“劉總,我剛想給你打電話。”
從她的聲音裡,我聽出了一些難以抑制的憤怒。
“怎麼了?”我問道。
“你剛剛有一封發件人是律所的快遞,我一開始以為是荀律這邊發過來的,所以也沒細看,就直接給你拆了。結果發現,裡面是一封律師函……”
“啊?律師函?”
“嗯……”
“我被人告了?!”我有些意外。
“劉總,如果你被人告了的話,那收到的是應該是法院傳票,而且是以掛號信的形式,需要本人簽收的那種……”小悅冷著聲調提醒我道。
被小悅這麼一科普,我老臉一紅:“哦哦……所以誰又看我不順眼了?”
“是……趣遊紀節目組委託律所發過來的……”
“嗯?他們又搞什麼?”我一時有些想不明白,他們都已經發宣告說我主動退出了,還搞律師函做什麼?
“這律師函的大意是,介於你現在的輿論形象,給節目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所以後期他們可能會使用技術手段消除你的鏡頭。因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可能需要你來承擔。”
聽小悅這麼說,我有些不可思議道:“他們這是要踩我踩到底?!”
對面安靜了片刻,而後又怯怯地繼續補充道:“這個……根據律師函,他們的主要依據是,之前籤的合同裡有一條,說如果因為節目嘉賓個人原因導致節目無法播出或者產生額外費用的,節目組有權向嘉賓或其所屬公司追責。”
“艹!”實在沒忍住爆了一句粗口,我調整了一下呼吸,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後,對小悅吩咐道:“這樣,你先把這個律師函轉給荀律,看看他是什麼意見。”
“好的!”
“這事兒你表姐知道了嗎?”
“沒有,我這剛看完律師函你的電話就打過來了,還沒來得及告訴她。”
“那行吧,我給她打電話。”應了一句,我接著說道:“第二件事,你去找孫杰,讓他聯絡徐靜遠,問問他們什麼時候方便,我們直接過去。”
結束通話了小悅的電話,我忍不住想道:看來還是得做些事情提醒一下某些人,讓他們知道,暫時的退讓,不等於認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