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7部分

幸傳》,《後書·陽球傳》。漢時名之不正者。”

有些研究者認為,小妻其實就是妾,唐代李賢註解《後漢書》就說:“小妻,妾也。”清人梁章鉅《稱謂錄》卷五也將“小妻”列入“妾”。其實這是不對的。

宋人車垓《內外服制通釋》卷三寫道:“戶令:妻犯七出內惡疾,而夫不忍離棄者,明聽娶妾,昏如妻禮。故今俗呼為‘小妻’也。”要迎娶小妻,是要舉行婚禮的,而且排場和娶妻是一樣的。《禮記·內則》說:“聘則為妻,奔則為妾。”所以呢,這個小妻啊,是個小夫人,也是有獨立人格的。

性的歷程 第二章:軍事帝國時代的性文化(秦漢魏晉南北朝) 儀制(4)

不信我們看《漢書》卷五一《枚皋傳》說:“(枚)乘在梁時,取皋母為小妻。乘之東歸也,皋母不肯隨乘,乘怒,分皋數千錢,留與母居。”枚乘的小妻明確地拒絕隨他東歸,枚乘還要給她留下數千錢的安家費,可見小妻在生活中是有一定自主性的,而且丈夫也要負擔起自己的義務。

我們再來看看公元前八年西漢朝廷內部關於一場大逆案審判的爭論:定陵侯淳于長因大逆不道而被判連坐。這件事情的起因正是淳于長娶的一個小妻是被廢的許皇后的姐姐許孊,這個許皇后因為嫉妒趙飛燕姐妹得寵而想要借旁門左道詛咒她們,結果被發現而被廢。許皇后被廢之後,天天就想著復位,因為許孊能出入宮禁,因此許皇后前後給姐姐許孊很多錢,拜託她要淳于長向皇上進言。結果是淳于長拿了錢還不辦事,還將許皇后要他轉交給漢成帝的書信拿出來戲侮。這件事情後來傳到皇太后皇帝那裡,自然是一件天大的罪過,殺頭的罪過,按照現代古裝連續劇的說法,是要滿門抄斬。

淳于長在案發之前已經有不好的預感,而將自己的妻妾六人都休了,有的已重新嫁人了(其中至少有一個名叫廼始的是小妻),因此如何處分這些已經被休的女人就成了大臣們爭議的焦點。丞相翟方進、大司空武議等根據漢律“犯法者各以法時律令論之”,認為淳于長犯罪時,其妻尚未被休棄,“已有當坐之罪,與身犯法無異。後及棄去,於法無以解”。

孔子的後裔孔光是當時著名的法律專家,也出席了這次審判,他則認為治大逆不道罪,之所以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是為了告誡後來的犯法者。“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淳于長自知犯了大逆之罪,而事先將廼始等人休棄,有的還重新嫁了人,這說明他們的夫婦之義已絕,而再去連坐廼始等人,其名不正。

孔光的這個意見,正合漢成帝的意思。於是就被採納了。

在這個事件中,雖然幾個主審官意見不合,但是在“小妻”與妻的法律地位是等同的這一點上,卻是保持一致的。而且還告訴我們小妻被“棄去”之後,還有“更嫁”的自由。

總之兩漢時期,小妻是很多的,像《漢武故事》上說:“東方朔娶宛若為小妻,生三子。”有些貴族甚至有三十七個小妻,包括霍光那個毒死漢宣帝妻子的老婆霍顯也是個“小妻”,她的這個身份好像並沒有妨礙她以後作威作福,成為一族之長。

不過這種情況到了三國以後,士族門第逐漸形成,嫡庶之分益嚴。特別是在北方,小妻是越來越少,《晉書》卷二一《禮志下》上就說:“漢魏故事,王公群妾見於夫人,夫人不答拜。”至於南方的孫吳政權則不同,像一代雄主孫權晚年嫡庶不分,顧悌、朱據等力諫,連修《三國志》的史官陳壽都看不下去,批評他“閨庭錯亂,貽笑古今”。

總之,在門第和宗法這兩把鉗子下,“小妻”的*隨著雨打風吹去,再也不能復見了。

漢代人的婚姻法

——律法與現實的差距

“存天理,去人慾”,“餓死事小,失節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