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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部分

鉛筆朋友在別的網站完本一部作品,幾年後被人複製一百多萬字,來到了張怕和鉛筆寫書的這個網站,書大賣了。

因為是抄襲,每天更新字數特別多,張怕是每天寫六千字,鉛筆也是,這是大部分寫手的標準字數,一章三千字,一天更兩章。

那個抄襲的傢伙一天更四章甚至六章,然後呢,嘩嘩地得到很多推薦位,通俗說就是廣告位。隨著那傢伙被推薦的機會越來越多,廣告位的位置也是越來越好,書已經過十萬收藏。在某天,網站給了他最好最好的推薦位,這個位置非大神不能上。就是說一個抄襲者,只要運氣夠好,也有可能登上大神的推薦位。

不過,因為廣告宣傳的力度太過強大,終於被人發現到抄襲,然後,鉛筆朋友就知道了。

可是知道了又如何?找網站編輯談,編輯肯定要詢問抄襲者,抄襲者不承認,說是借鑑什麼什麼的。可那傢伙真的是通篇複製,只修改個名字。

抄襲者又找別的藉口,在論壇等地方給自己辯解、洗白。還以朋友的身份為自己搖旗吶喊,說上很多噁心人的話。比如不是抄襲,比如是無意中的借鑑,甚至還說我認識作者,這個人寫的怎麼怎麼樣,在這件事上,他做的事有點問題,但並不是本心,他本來是一個什麼什麼樣的人……

看到這些,你會想起那句話:“你不知道他有多努力。”

鉛筆朋友跟編輯反應了事情,又跟網站負責稽核的人聯絡上,反正要解決這件事。

在這裡,有個數字要說一下,抄襲者透過抄襲這本書,以前的不說,在事發前一個月的收入已經達到十幾萬!

是人民幣啊。據說累計收入超過三十萬?

鉛筆朋友不要提多鬱悶了,他寫書都沒有抄襲者賺的多!

事情發生,大家一起想辦法,有人說找律師,有人說版權法就不健全什麼什麼的。

在抄襲是否定罪這件事上,按照刑法說的,所得數額較大可以定罪,可是怎麼定?從有網文到現在,有很多人是因為寫小黃故事被抓,卻還沒有人是因為抄襲被抓。

現在的情況是要等網站和編輯的回應,抄襲者對以前抄襲的文章進行修改,未來如何,誰都不知道。

只要是正常寫手,就沒有不罵抄襲的。我們費時費力寫出來,你複製黏貼一下,ok了?

有人說,假如網站對這件事情放任不理,未來會發生更多更多起,因為太簡單了,借個身份證開個戶頭申請個賬號,找本沒人知道的書開始抄,甚至不用十幾萬的收入那麼高,隨便有個一、兩千都行,反正是白得的錢,為什麼不要?

這行當比偷比搶可方便、安全多了。

反正是寫手氣憤這種事情,吃瓜群眾當熱鬧看,好像我們看那位大學校長抄襲論文一樣的看熱鬧。

在事情沒解決之前,寫手的心是慌的、是憤懣的。

不管對上誰,我們都是個體都是弱者。不管對方是某街道?某派出所?某公司?或是某群混蛋?

比如現在,明明很容易解決的事情,寫手卻是要等,要等網站那面開會研究,要等他們做出最終決定。

如果網站站在公義一方,事情得以解決,我們會長出一口氣。

可假如,假如不給解決呢?

曾經也有很多人抄襲,被發現後,編輯通知改文,把所有抄襲的情節全部改掉,然後就沒事了。

這件事情會不會也是這樣?

張怕的書被人抄襲過,也是跟這傢伙一樣的通篇複製。不同的是,抄襲張怕書的那傢伙是複製文章吃全勤,而且是跟張怕同一個網站發書,於是書被刪。

鉛筆朋友的情況是,他在外站寫書,被本站作者抄襲,網站會不會管?

鉛筆一通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