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林便大口大口的聞,腦子似乎變得越來越清醒了。後來他就嘗試著吃了一顆小黃果子,結果只吃了一口,就全吐出去了。大約只不小心的嚥下去了一點點,他氣憤地將手中的那顆咬了一口的小黃果子立刻丟的遠遠的。這片林子裡的恨過果子他都吃過,可從來沒吃過這麼酸苦的果子。這也叫果子嘛。
於是,他沒再呆下去,轉身跑回了黑泥潭。可是到了晚上他發現自己好像變聰明瞭一點點。原來很多東西他都是稀裡糊塗的,甚至有時候還會迷了路。到自從那晚上以後,他再也沒有迷過路了。原因就是他竟然聰明到會在許多地方留下了只有他自己看得懂的記號。過了大半個月後,他冥思苦想覺得自己的聰明應該與那黃色果子有關,雖然又酸又苦,但是卻沒有什麼別的危害,還能使自己變得聰明。想來想去,他最後還是跑到灌木叢林又勉強吃了一顆果果子。之後不久,他發現自己的猜想是對的,自己果然又聰明瞭一些。於是在去年的真個夏天裡他就開始不斷的吃黃色果子。他也變得越來也聰明瞭。不但自己給自己起了個名字叫做“娃娃”,而且竟然不知怎得還突然會說話了。唯一讓他有些苦惱的是他只能自己和自己說話,沒有其他說話的物件。至於其他會說話的生物,那些可惡的人類,他是不敢去招惹得。就在十天前,他還被一個人類,應該是修士差一點就抓到了。
本來他是決定寧願明年再變聰明,也不願冒險去那修士抓到的。不過等了又等,想了又想,最後他還是忍不住出來看看。
可是怎麼忽然自己又到了這個地方呢?難道自己突然的又回到本體裡去了嗎?而且身體也變成了紅色小光球,那些變成白霧的元氣又化成了紅絲。這種生活雖然單調還有些無聊,但也有好處,那就是很安全,不用擔心危險。
娃娃輕車熟路的開始吞噬起紅絲來。娃娃發現雖然如今的雖然成了個小光球,沒有嘴;但是卻是比以前更方便,因為它只要將紅絲觸碰到身體的任何一個部分,紅絲立刻就會消融,最後化成他體內的一部分。儘管現在沒有嘴,但似乎全身上下到處都嘴,更方便了,好玩!
他樂此不疲的在黑暗中追逐那漂浮的紅絲。
就在這時,他身後忽然出現了一個聲音:“嗨,小傢伙。好玩嗎?”
“誰?誰?”娃娃立刻轉身,發現一個黃色的光球看起來要比大上不少。漂浮在那裡一邊追逐著紅絲一邊衝他在眨了眨眼睛。
本來這傢伙和自己除了顏色不同外,一樣是個光不溜秋的光球,沒有嘴巴,自然也沒有什麼眼睛,但不知道為何,他就是感覺這個傢伙剛才衝著自己眨了眨眼睛。對了,奇怪!自己和他都沒有眼睛,那怎麼看得到對方呢?怎麼看得到這個黑暗的世界和那些紅絲呢?
“你是誰?”娃娃好奇地問道。雖然有些突然,但娃娃發現這傢伙長得和現在的自己差不多,而且似乎也沒有什麼敵意,最重要的是他是第一個和自己說話的“同類”。至少看起來像是“同類”。
“你可以叫我白叔或者天叔。”白小天說話的時候還不忘用身體去追逐那些紅絲。這就是人參娃娃靈海內的魂絲了。真多啊。我也算救你一命了,而且以後也算認識了,更加不好衝你下手。吞噬些魂絲,也算撿些利息吧?
“白鼠田鼠,你是老鼠嗎?”老實說在黑泥潭中比較多而且個頭比較大的生物以鼠類居多。不管是白鼠、黑鼠、灰鼠、花鼠,娃娃都見過不少,但他不怎麼喜歡這麼幾乎什麼都吃的生物。
“你才是老鼠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