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口的吸氣,準備著下一次被按到水裡面。但下面並沒有發生我想象的事情,並沒有東西再把我往下拖。反而是水面上像煮沸了一樣,不停的濺起水滴。
此時不跑更待何時?我一口氣就跳出了浴缸,衣服也不穿,就緊緊的盯著那浴缸裡的水。這缸水就是尋常的水,不斷的向出水口流出去,在水面上不斷的掀起一些小花小浪,像極的一個人在不斷的掙扎,要從那個小小的管道里逃出來一樣。
很難想象出這種怪物的構造,如果這個時候我又拿皮塞子把出水口堵住會怎麼樣?是不是一半留在缸裡,一半進了下水道?那不等於我直接把它砍斷了?
管它呢,試試再說。當我把皮塞子紙塞住以後,流水停了下來,水面上的小波浪也沒了,慢慢恢復了平靜。我用手攪了攪,沒發現什麼異樣,大機率是我的判斷有誤。
不過我沒有那麼輕易的死心,剛才這灘水差點把我淹死,我怎麼可能輕易放過它呢?於是我把房間裡泡麵都拆開,把那些辣椒醬,辣椒粉通通都往裡面倒,如果它真是一個人變的話,應該受不了那麼辣吧。死水就是死水,那點辣椒一被稀釋,完全起不到什麼效果。
我嘆了一口氣,果然是判斷有誤啊,於是在浴缸裡撒了泡尿。雖然是洩憤了,但退房的時候肯定不好和服務員交代,我怎麼能做那麼沒有素質的人呢,於是還把皮塞子開啟,讓這盆渾濁液一塊進了下水道。
可那股騷味散不掉,這不又拿清水衝了一遍,保住了我這個有素質人的人設。
等到天亮的時候,我給何小蘭打了個電話,說了一下我的奇遇。
她大為惋惜,跟我解釋其中道理。原來我昨天的做法是正確的,這些不人不妖的玩意兒仗著自己有點本事,隨意變形。但要在變回人形的時候,一定是必須完整的東西,否則他一定會死,而且死相非常難看,四分五裂,死無全屍。
不過有一點好的是,我在他的身體里加了料,如果以後在路上碰到滿身是泡麵味道或者尿騷味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敵人。
“那他們不會把這些料排出體外嗎?他們這種身體設計也太low了吧?”
“你吃大蒜就算刷牙還有味兒呢,他們肯定也需要一定時間才能把這些東西排出身體的。不過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你就會有經驗了。”
“有經驗沒有用啊,還不如來點實際的攻擊武器呢,你看老大也是有夠小氣的,連把槍都不配。要不你把你那些靈符送我兩張,要不然真的再換點什麼稀奇古怪的人來害我,我跑都跑不了。”
在我的央求下,她答應送我兩張護身符,據說把那玩意兒帶在身上就可以刀槍不入。擱後面想想還是白高興了,刀槍不入有什麼用?昨天晚上可是差點被淹死的。
掛了電話,我有些不死心,她說那個人身上有味兒,想要找到他應該是一件不難的事情。
:()天賜烏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