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的別墅一樣,根本就毫無意義可言……
事實上,在司法之中,關於許多多重人格的案例,其實就很充分的能夠說明這個問題了……
在司法界的認知之中,多重人格本身,就代表著不同的人類個體,儘管這些個體佔據的是同一個身軀,但是這些個體本身卻是實實在在的不同生命,他們有不同的思想,有不同的思維模式,有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習慣……
所以,本質上來說,他們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在這一群人之中,真正犯罪的人,或許只有其中的一個人而已,而其他的人則往往犯罪完全一無所知,讓這樣的人格承受監禁,本身就是毫無意義的事情,因為這樣的做法本身既沒有懲罰到應該懲罰的物件,反而將無辜者送進了牢裡……
當然,關於多重人格上的問題,不同的案例往往會有不同的宣判,並不是每一個多重人格的犯罪者都有能夠逃脫制裁,但是卻也並不是每一個多重人格的犯罪者都會面對制裁……
其實光是這一點,也就可以看得出來,不同的人格代表不同的個體,這樣的觀念,在很多人的認知之中,都是非常有市場的……
事實上,很多時候很多多重人格犯罪者之所以最終沒有逃脫制裁,並不是因為審判者覺得他們罪有應得,只是單純的因為他們所犯下的罪太過惡劣的原因而已!
——————————————————————————————————————————————————————————————————————————————————————————————————————————————————————
屠龍幻境。
當然,靈魂本身是唯一的……
人格和靈魂之間的關係,就像是玩家和遊戲角色的關係一樣,玩家永遠是唯一的,但是他卻可以在遊戲之中扮演各種各樣的不同的角色,他可以擁有理論上無限多的小號和馬甲,但是玩家自己卻是唯一的,他可以不同的遊戲之中演繹不同的遊戲方式,但是他自己卻確確實實只有一個,而這個玩家,一般來說,在同一個遊戲之中,無論有多少小號,主號肯定是隻有一個的……
而多重人格也是如此,本質上來說,多重人格的本質,其實就是生命個體的靈魂在自己身軀之中所開啟的小號而已,而所有的人格之中,只有一個人格才是真正的主人格,才完全知道其他人格的存在,而其他的很多人格,本身則都會以為自己是存在的個體,不會知道其他人格的存在……
本質上來說,人的精神力量的源頭,其實就是來自於一個人的靈魂本源!
靈魂本身是無形的存在,很多人認為人的靈魂寄居在人腦或者心臟之中,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一旦人腦或者心臟之中任何一個部位造成重創,都會導致一個人死亡甚至是失去意識……
實際上是,靈魂和身軀之間的關係,更多的是一種若有似無的融合狀態,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他們身體的每一個部分,都或多或少會帶有一個人的意識和靈魂的部分,其中像是大腦和心臟之類的部位,承載的個體意識是最多的,也就是因為如此,尤其是一些獲得了心臟器官移植的人,往往在性格上會產生潛移默化的偏向於捐獻者本人的轉變……
這種轉變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個體一部分靈魂消失,有獲得了一部分靈魂補充的結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很容易會讓人產生新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