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相比起那種糟蹋人生的人來說,這樣的人往往可以活得更久一些而已……
而王朝也是一樣的,一個昏君暴君往往會大幅的降低一個王朝的壽命,而一個平庸的帝王,儘管不犯下任何的錯誤,也最多就是減緩一個帝國的衰老而已,因為伴隨著一個國家制度的運轉,就必定會有各種各樣的漏洞被發現並且利用起來,就像是任何一個電腦系統的運轉,都必定不斷的需要透過打補丁來避免各種各樣的bug出現,而這種補丁和更新,幾乎是永遠都不會停止的,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電腦系統,在出現的時候開始,一直到這種系統最終完全停止運營,這種對於系統內部的更新和修正,就是永遠不會停止的……
任何一種程式,不管怎麼去修正,也永遠都會有致命的漏洞存在,區別只是發現又或者是沒有發現而已!
就像是司法制度一樣,司法制度本身就永遠不會是完美公正的,幾乎每時每刻都會有新的漏洞出現,需要進行相關的彌補……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在司法制度之中,一些行為可能會給人帶來比較嚴重的傷害,但是受到的懲罰卻可能很低,而這一類行為,往往也是最容易受到犯罪分子青睞的做法……
就像是高利貸追討欠款,以前都流行透過打架鬥毆之類的方式去進行討債,往往討債不成。還會被人告上法庭,儘管欠款是賴不掉的,但是最後往往弄得自己灰頭土臉……
而到了現在。基本上來說,高利貸追討欠款的方式。就相對來不會一些純粹的暴力方式來解決問題了,享受香港電視劇之中的刷紅油漆,又或者是在人家家門口放死掉的動物,都算是相對來說比較和諧的手法……
而這一類手法,其實就算是典型的鑽法律空子的做法了,這樣的做法,非要說給人造成傷害,倒也未必。但是給人造成的心理壓力卻往往是非常巨大的,與其說是犯罪行為,倒不如說是惡作劇更加的恰當……
而惡作劇和犯罪行為最大的差距,就是惡作劇的做法,永遠都能夠被用玩笑去定義,即使是偶爾出格了,最多也就是一個出格的惡作劇而已,很多時候,真正要去追究這種行為的法律責任,其實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就像是一個人和另外一個朋友出去旅行。一個人下車去方便,另外一個朋友則處於惡作劇的心態直接把車開走了,任由自己的朋友停留在荒郊野外……
這種行為。無疑是非常惡劣的,甚至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一些犯罪行為本身還要來得惡劣,但是如果非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話,一句鬧著玩就能夠把所有的問題都推的乾乾淨淨……
這也就是這種做法最可怕的地方……
還有就是諸如鬧洞房之類的民間風俗也是如此,有些明明已經稱得上犯罪的行為,在鬧洞房這種風俗之中,最多得到的憑藉也就是鬧著玩而已,本質上來說。其實也是一種鑽法律漏洞的做法而已……
而像是高利貸公司,現在已經往往不會做什麼和欠債者兩敗俱傷的事情了。更多的時候,他們都會合理合法的去討債。做一些明明一件事算得上是很惡劣,但是充其量最多隻能夠被歸類為惡作劇的做法……
而同樣的道理,很多的拆遷公司,也往往都有類似的手法和手段,強拆這種事情,雖然在全國各地依然屢有發生,但是對於真正意義上的高明的公司來說,這樣的手段卻是已經落了下乘了……
又或者是成年人操控下的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