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追究責任。首先需要考慮到的,就是這個人究竟能否承擔這種責任,如果這個人自己本身都無法承擔這種責任,那麼所謂的追究責任也就毫無意義可言了……
就像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又或者是神經病的犯罪,他們自己本身就不具備承擔責任的能力,所以追究他們的責任也就會變得很困難,甚至根本就無法追究……
追究責任這件事情。永遠只能去追究一個人在有理智情況下的主觀行為,而無法去追究那些在因為求生本能而產生的一些行為,就像是在犯罪者威逼之下進行的犯罪行為,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不構成犯罪的……
地震這種事情,本身就是一個不可抗力,如果學校又或者是相關部門,事先能夠給教師進行相關的抗震培訓,並且不透過不能夠執教的話,那麼出了這樣的事情,就無疑是老師自己的責任。而反之,如果沒有任何面對地震的經驗。那麼任何的求生行為,都可以說是合理的做法……
至於有的人選擇了逃跑,而有的人選擇了留守,本質上來說,只能夠說後者更加的偉大,但是卻絕不能夠說前者有多麼卑劣……
選擇幫助學生先逃生的老師,自然是非常偉大的,因為他們用自己的理智和信念,剋制住了對於死亡的恐懼,然而,這樣的人終究只是少數,如果始終用這樣的標準去衡量教師這個行業的話,那麼久而久之,也就會變成子貢贖人的故事……
說到底,教師只是一種職業而已,能夠道德高尚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一定要拔高教師的道德需求,恐怕最後也只會成就反效果而已……
對於人來說,其實本能這種東西,往往是很難去剋制的,尤其是在理智不夠強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就像是很多的小孩子都會有多動症,但是長大之後就會自然而然的痊癒,原因就在於此,小孩子總是會本能的去做一些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意義的事情,但是長大了之後,知道了這樣做不對,就會自然而然的不去這樣做,這就是一種理智對於本能的壓制!
然而,理智對於本能的壓制,並不是無條件無限制的!
當危險降臨的時候,人的本能就會自然而然衝破理智的束縛……
就像是如果人的手碰到滾燙的東西,就會自然而然的鬆手一樣,即使這滾燙的東西是黃金是白銀,人一樣還是會鬆手……
這就是一種本能衝破理智的表現……
理智再強大,也很難壓制人的本能……
因為人是會有各種各樣的情緒,也會有各種各樣的感知存在……
想要維持絕對的理智,就必須要將這些能夠影響人行為的因素全部抹除才能夠做得到!
人在恐懼的時候,身體就會不由自主的顫抖,瞳孔也會不由自主的收縮,想要免除這種本能現象,就必須要讓人不產生恐懼的情緒才行!
而不產生恐懼,只有兩種做法,一種就是讓自己的身體變得足夠的強大,強大到讓原本會讓自己恐懼的東西,變得不令人恐懼為止!
而另外一種,則是徹底的截斷相關的情緒,讓自己無論身處在什麼狀況之下,都不會感受到恐懼……
同樣的,痛苦也是如此……
很多時候,人之所以無法維持理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痛苦會侵蝕人的思維,讓人無法維持冷靜的狀態……
而如果能夠壓制住人的痛苦,截斷人的觸感,那麼人也就不會感受到痛苦,而不會感受到痛苦的人,其實就像是一臺完全無視高溫依然維持執行的機器一樣,可以最大限度的產生破壞力……
當然,同樣的,這樣沒有痛苦的人,自然也就無法真正明白自己的身體處在什麼樣的狀況之下,就算是臨死前的一刻,一樣可以生龍活虎,但是下一秒,卻可能完全可能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