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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

「雷御堂。」

他回答,半眯了眼看他。而他也在看這他,片刻之後,仍是淡淡地微笑——「記住了,雷御堂。再見。」

那天,雷御堂看著沈昭的身影消失在通往校內的林蔭道中,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卻沒有追上去。

反正,一定會再見面的。

他伸展了一下身體,仰望著天空——澄碧清朗。

中午一點三十五分

雖然很高興能再見到他,可是——這也太快了吧?雷御堂看了看窗外的天空,比早上多了幾片薄雲,變成了淡淡的青色。

大概過一會兒會下雨吧?怪不得老天爺的腦筋有些秀逗。半天,才只隔了半天,大約五個小時左右他就和沈昭「英雄豪傑喜相逢」了,而且是在訓導處。想不到警校裡也有這種地方。

他慢悠悠的踱到沈昭身邊,側頭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很嚴肅,還帶著些倔強。為什麼會被叫到這裡來他心裡很清楚;至於他,想不到風聲走漏得這麼快,上午才違反了校規,下午就被「捉拿歸案」了。

「你們還記得我在入學店裡上對你們說的第一句話嗎?」校長逆光背立在巨大的玻璃窗前,有些禿的腦袋顯得非常搞笑。

雷御堂這麼想著,壓根不記得半年前那場入學典禮上和普通老伯沒什麼兩樣的校長都說了些什麼,唯一的印象是自己似乎遲到了。

「既然進了警校就要遵守紀律,比普通人更注意自己的行為,身為未來的警察要學會以身作則,不能知法犯法。」

「……」聽沈昭像背誦課文般回答著校長的問題,雷御堂忍不住咳了兩聲,努力壓抑住腹中翻湧的笑意。這個狡猾的傢伙,表面上一副老老實實聽從訓誡的樣子,其實明明是一肚子的不服氣吧?「嗯,還記得很清楚嘛。」校長滿意地轉過身。「那你們為什麼還要明知故犯在校外打架呢?尤其是雷御堂,之前那次才過去多長時間?居然又出去打架!原來是自己打,現在是兩個人一起打,以後是不是就要打群架了?我們要培養的是贊察,不是小混混——」

就這樣,校長絮絮叨叨地念了大約四十多分鐘的「緊箍咒」,直到一個電話打進來,似乎有什麼重要的事情,他才草草又教訓了幾句,放他們離開。

走在樓外的石板路上,雷御堂大大和吁了口氣,正要開口,卻被身邊的人搶了先——「還說我好大的膽子,你已經不是『初犯』了啊,雷御堂。」

雷御堂聳聳肩,又招來一個白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傢伙!」早上還好意思笑他笑得天翻地覆,自己還不是一樣!

「老實說,剛才你根本不服氣吧?為了遵守所謂的『紀律』就要放棄普通人也不會放棄的原則。」明知道沈昭那表情是什麼意思,雷御堂卻不管,仍自顧自地說道。

「嗯。」沈昭一愣,想不到會被他看出自己的本性。

「就算是不服氣吧,如果連這種最基本的東西都不能做,當警察就沒有意義了。」

「說得好,果然是『英雄所見略同』!」雷御堂說著,自然而然地抬手搭上了沈昭平坦挺拔的肩,「做朋友吧。」

「好!做朋友!」隨著沈昭點下了頭,兩人眼中映出的是彼此的笑顏。

一陣清風吹過,薄雲緩緩散開去。天,藍得進明。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喂,還不起來?我先走嘍!」沈昭抹了抹頭上的汗珠,把手裡的礦泉水瓶子丟在仰面攤在地上「曬魚乾」的人的肚子上,唇角的弧度隨著那人發出抗議的慘叫而大大上揚起來。

「你殺人啊?剛跑完五公里越野,我氣還沒喘勻吶!」雷御堂哇哇叫著一骨祿坐起來,大半瓶礦泉水下了肚,才朝那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