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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件的制定者。

1985 年8月17日,在國務院“三門峽庫區調整土地工作小組”的協調下,解放軍總後勤部與陝西省政府在西安簽定了《關於陝西省三門峽庫區部隊農場劃交地方十萬畝土地問題的協議》。在向渭南移民辦移交土地的檔案和統計表上,記者看到,該《協議》的“附表1”中明確標示:部隊劃交給渭南移民辦的十萬畝土地包括 84565部隊農場移交的970畝土地。但這970畝由部隊移交給移民辦的土地卻一天也沒有真正屬於過移民——從部隊移交的那天起,它便易主他人,只像一個香味四溢的畫餅掛在移民辦接收土地的賬冊上——採訪時,記者曾數次聽到人們這樣講述這970畝土地的來龍去脈:1986年,部隊農場將這970畝土地移交給渭南移民辦後,鄭博與原渭南行署某領導未報經省政府和國務院“調整土地工作小組”批准,便擅自將這970畝土地贈送給了他曾工作過的市民政局。為此,1986至1988年,民政局每年春節前都要宰殺兩頭大肥豬作為年貨送給渭南移民辦。20年來,市民政局對970畝土地並未親自耕種,而是以每畝 250元左右(目前達到每畝400至600元)的價格長期租賃承包給外地農民,每年收入約25萬元,累計收入500萬元以上。這本應屬於移民的利益卻成為一種“禮物”被白白送人。

原渭南移民辦主任鄭博對此事另有說法。他告訴記者:這970畝土地市民政局一直想要,給我和市裡講過多次,後來,某副專員說,算了,把那幾百畝土地交給民政局。又過了一段時間,某副專員告訴我,常委會已研究了,那970畝劃給民政局。此後,這部分土地就劃給市民政局了。記者問,這970畝土地是部隊移交10 萬畝中的一部分,渭南行署的“渭署發(1992)104號”檔案也確定,富餘土地的使用目的是“保護整個移民的經濟利益,扶持移民發展生產,積聚庫區移民經濟開發基金”,行署把這麼多土地劃給民政局是不是同104號檔案有衝突,他們這樣做的政策依據是什麼?鄭博說,不知道。記者又問,能看看市委常委會的會議紀要或市裡的通知嗎?過了很久,鄭博才喃喃地說,我也沒有看到過市裡的會議紀要和通知。“那你憑什麼給民政局劃地?”鄭博答道:憑某副專員的話。

渭南市隨意處置富餘土地的情況較為普遍,在該市管轄下的大荔縣,有近萬畝富餘土地被某河道管理站和周遍村非移民佔用。渭南市“渭政發(1999)51號”檔案規定,發包富餘土地堅持“移民優先”原則,提倡“戶均小額承包”,承包期一般一年,最多三年。但大荔縣平民鄉卻把2800畝富餘土地出租給外地某公司。在華陰採訪時,北社鄉很多移民告訴記者,市裡的富餘土地被外地的一些公司成千上萬畝承包去種苜蓿,移民卻很難承包到土地。在該鄉東聯村,有數百人無口糧田,而一勞釋人員卻以非法的手段強包土地600餘畝達12年之久,移民多次上訪至今仍未得到解決……

在渭南市,富餘土地帶給移民的怨氣遠遠不止這些。渭南市府的“渭政發(1999)51號”檔案指出:富餘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的相當嚴重。一是非移民和國家機關幹部大量承包或變相承包庫區預留土地比較普遍(據鄭博講,大荔縣某鄉長一個人就包了四千多畝);二是以地謀私,優親厚友,轉手倒包,加價轉包,從中謀利現象比較嚴重;三是承包合同不規範……

51號檔案指出:上述問題,已成為影響庫區移民穩定的突出問題。陝西的人大代表也在去年的人代會期間指出:土地已是影響三門峽庫區穩定的一個重要問題……

富餘土地還引發了非移民用金錢開道進入庫區等腐敗現象。鄭博證實,的確有非移民花錢進庫的情況,但具體數字記不清楚。記者透過在三門峽庫區內近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