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反抗!顧總裁讓她往東,她絕對不能往西。
第三,總裁的任何命令絕對第一位,其他的公事私事不管多重要都要靠邊站。
對於這種不平等的條約,彤彤肯定是寧死不從的。
要知道區區六百多元錢,只要再等了幾天她就可以還了。當然這只是在顧晨風沒有立下那條規定的前提下。
現在的她是就算有錢也無法無債一身輕了!
面對她的抗議,顧總裁居然義正言辭地威脅道:“欠條裡條件可寫得明明白白的哦!還附加一句這三個條件也是在考核你二十多天的表現,對你的自我約束。如果你不肯約法三章的話,這個月的獎金可就沒有了哦!”
於是乎,上官彤彤再一次地屈服於總裁大人的淫威之下,誰叫人家是大boss兼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