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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個氣呀,打電話給鞠珍瑜工地的專案經理房震,叫他馬上回公司。他回來聽了情況也愣了,連連說:“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 按行規,每月工人工資都是直接發給“班長”的,即班長跟專案經理部對工作量按單價結算完以後直接發給“班長”,至於他給工人發多少,我們並不管,因為他有差價可賺,這事大家都明白。但是,我公司比其他公司還多了一道手續,就是要他的工人工資表以確保他發放給每一個工人。至於工資單上的金額跟工人領的是否相符,我們也不管,行規嘛。

我讓房震解釋,他搓著手說:“原來我們的工人都是集中住在工棚裡的,這樣如果工人沒有領到工資我們會及時發現,但是,這次鞠珍瑜工廠裡面因為有易燃易爆物,所以要求我們的工人必須住在外面,這樣在管理上就有不到位的地方。另外,這次劉江平帶來的基本都是一個村的,一直也沒有聽到什麼反應。所以,才出了這麼大的事情。”

我問那兩個代表:“有打電話回家嗎?”

其中一個年紀大的說:“打了,可是劉江平家裡沒有人,而且房子也賣了。” 這事情大了,我只得先叫人帶這些工人下去吃飯,並且交待看好他們不準亂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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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走後,我首先叫李自為、楊在田、莫小平、房震幾個人開會研究對策。 李自為說:“現在首先要報警,同時也要把這些工人安頓好,不能叫他們再鬧事。一旦出現其它事情就難辦了。”

房震忽然想起來什麼,說:“天總,我有個事情不知道該講不該講。”

我說:“有什麼不能講的?”

房震低下頭說:“我犯了大錯,這個劉江平原來一直是跟著曹猛幹的,前一陣子他找我說沒有事做,希望我能給個機會他,曹猛也打電話說,他現在沒有事做,希望我能看以前同事的面子上給劉江平這個機會。天總,你知道,大家畢竟同事一場,我……”

我一聽差點背過氣去,大聲說:“你糊塗,曹猛現在跟公司是勢不兩立,他給你介紹隊伍能安什麼好心?”

作者:天佑中華A 回覆日期:2008…5…21 14:33:02

楊在田沉思著說:“我覺得這事恐怕咱們得通知勞動部門,不然的話一旦紙包不住火是會很被動的。再說,憑咱們現在跟勞動局的關係,咱們再主動配合,應該就是追究咱們個管理不嚴什麼的。”

莫小平也說:“目前這種情況,我看恐怕得準備一筆錢給工人安撫住。不過,咱公司現在非常緊張,這筆錢恐怕不好湊。”

我靠在椅子上,捏著額頭仰天長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是和大環境,也就是整個建築市場的運作模式有關係的。根據《建築法》、《合同法學》工程是不能分包的,其中對轉包和分包的具體規定:“為防止某些承包單位在拿到工程專案後以分包的名義倒手轉包,損害發包人的利益,破壞建設市場秩序,合同法要求承包人承包工程全部施工任務的,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即使經發包人同意,也不得將主體工程的施工再分包給第三人。承包人將工程主體部分的施工任務分包給第三人的,該分包合同無效。”但是法律真正的操作起來有很多空子可以鑽的,不是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嗎?中國人的腦子可是比那教條的法律實在、圓滑、實用,而中國的法律是什麼呢?出了事情它才有用,沒有事情之前它就是一本書,根本是擺設、無形。只有讀書多了的呆子才會什麼都拿法律說事情,用法律來阻擋自己發財的夢。沒有多少建築公司會自己親自建設工程的,基本是轉包或者分包給下面的施工隊。

我這種公司算是好的,還是自己在做專案。可是,也很多東西都要外包,尤其是人工費。建築公司一般不會在沒有工程時養一批人在那裡吃白飯,等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