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歷史上很普遍存在的心理現象,我豈有不利用之理?
因為王韶在西夏邊境創辦市易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市易法的危害還沒有顯示出來,皇帝若因此而取消市易法,必然會引發一場朝會中的大辯論,而辯論的結果若是我的政見獲勝,則必然讓王安石面子受挫,他非得提出辭呈不可;倘若是王安石贏,則即便皇帝信任我,只怕他也無力阻止市易法的推行了。況且這個年輕皇帝的信任,絕對不可能是無條件的,這一點我一直牢記在心。
兩種結果皆非我所樂見,所以對我來說,最好的辦法還是集中精力攻擊免役法,順帶著把市易法給斃了,同時再對保馬法做一些改良。而攻擊免役法卻要不至於使王安石被迫辭職,我就需要在免役法的基礎上,做出一些改良,提出一種新的政策來取代免役法。畢竟免役法是王安石財政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成,毫不誇張的說,免役法構成了王安石斂財的主要手段。
鑑於這種情勢,第二天,我請皇帝召王安石入宮,做一個小規模的討論。因為以我的身份,是沒有辦法和宰相辯論國家大事的,否則與禮制不合,所以不得不先召一個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的大臣來,簽署了一份詔書,給了我一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身份。在宋代,皇帝的詔令如果沒有宰相的副署,視為無效,不具備法律效應。而只要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就是宰相了,所以皇帝先給了我這個宰相銜,並特許我不必參預朝會,雖然祖制所無,但是眼下根本沒有人來得及阻止這一道閃電任命。而事後即便是有人置疑,也可以將這個任命視為一種恩寵來解釋,這是古代有先例的,把宰相銜做為一種恩寵賜給元老大臣。
所以當王安石進宮之後,我已經是大宋國名義上的宰相之一了。
王安石的臉色很不好看,很明顯,他已經知道我從昨天入宮一直沒有回家,而一進來皇帝就向他宣佈了這道任命,並且任命已經以最快的速度向全國公佈了,朝報上面也會有這樣的訊息,想阻止也來不及了。我有點擔心那些給事中們,他們沒有駁回這道詔書,王安石肯定會記住他們的。不過政治鬥爭總要有一些冤死鬼的,我也沒辦法……
王安石聽到我置疑他最得意的免役法,簡直就是悖然大怒,不過礙於皇帝的臉面,才不好發作。他的道理倒是講得很明白,無非是免役法有多麼精密,國庫每年的淨入達到二三百萬貫,而我則死死的攻擊免役法擾民。並且再一次提出我對國富與民富的辯證觀點。因為我準備得相當的充分,完全不象那些舊黨一樣,只是泛泛而談,我收集了不少的真實事例,有地點有人名;也有做了不少的統計數字,指出免役法對百姓的禍害有多深;王安石對此根本無法解釋,到最後他竟然賴起皮來,說這種事根本不是免役法造成的,以前也有這樣的現象。我知道這種辯論手段他也曾玩過,沒想到故伎重施,我毫不客氣的追問:“相公謂不能保其無此,然某請問相公,免役法之前,百姓賣屋交役錢,相公可能實證?”順便還給他帶了頂帽子,“某亦敢問相公,之前百姓賣屋納稅,是仁宗皇帝時呢,還是太祖皇帝時?又因何事所致?”又批評他:“相公為宰相,為天子牧四民,不能使百姓安居樂業,而謂不能保其無此,此非宰相之過耶?”
這時節王安石知道不能在這問題上糾纏了,便反客為主,開始質問我:“免役法使國庫歲入二三百萬貫,倘無此法,國庫空虛,若萬一國家有事,又當如何?”我朗聲回道:“前者鋼鐵製造之業,可使國庫歲入三百萬貫有餘,可抵此數。又若百姓能安居樂業,則商業更加發達,而國家從中厘稅,收入當在不下數百萬貫,然非眼光長遠者不能謀此。”
我又補充說:“臣非請廢免役法,乃請修改免役法。臣以為,可以復熙寧之前舊制,五等人家,數年一輪,以服國家之役,若百姓財有餘力,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