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經常跟這些孩子們混在一起,在朱雨上初中的時候,方叔叔二十幾歲,正是最年輕氣盛的年紀,當時因為跟父母吵架,氣憤的搬了出去,他們家有一套老房子,也就是在鄒城家附近的那套,他搬去了那裡住。
再後來,方叔叔家裡人因為一些原因都去了國外,家裡就剩下他一個人,方叔叔經常回家屬院去住,因為離上班的地方近,朱雨初中時候代數跟英語都很差,方叔叔偶爾會幫她補習,不光是她一個,家屬院同齡的孩子們坐在一起,方叔叔為人幽默,說話妙語連珠,身邊的人都喜歡他。
小女生青春期的悸動很正常,崇拜方叔叔的小女生不在少數,他沒當一回事,朱雨每年都會去省城的奶奶家裡待一段時間,寒暑假很少回家,那時候方叔叔一直被家裡逼婚,心情很不好,朱雨沒少開解他,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一本正經的板著臉安慰人,想想也是好笑。
方叔叔已經忘記了,朱雨是什麼時候跟他表白的,他只記得,那天下著濛濛細雨,路上人打著傘行色匆匆,他下班出單位,就看到帶著一把透明塑膠傘的朱雨,愣愣的望著大門。
朱雨一路上沒話,到衚衕口的時候突然停下來,褲腳濺的都是泥,方叔叔沒留意,朱雨突然跟他說,自己喜歡他。
方叔叔當時驚的說不出話,匆忙的倉皇而逃之後一直躲著朱雨。
方叔叔跟白靈提起這些的時候,眼神裡帶著懊悔,白靈嘆氣想,女生的心是敏感而脆弱的,這也就是朱雨的性格能越挫越勇,換成一般人,早就知難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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