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監者。筋骨和而肌肉充也。監監者。卓立而不倚也。其人重濁。則氣澀血濁。其人輕勁。則氣滑血清。蓋元真者。乃混然之氣。已生之後。而有輕重高下之分焉。深而留之。淺而疾之。導其氣出入於外內也。
黃帝曰。刺嬰兒奈何。岐伯曰。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髮針。
日再可也。
此言嬰兒未得天真充盛。其肉脆而血少氣弱也。襁褓乳養曰嬰。蓋男子八歲。女子七歲。腎氣始盛。齒更髮長。男子四八。女子四七。則筋骨隆盛。肌肉滿壯。蓋形肉血氣。雖藉後天水谷之所資生。然本於先天之生原也。日再者。導陰陽血氣之生長。
黃帝曰。臨深決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氣濁。疾瀉之。則氣竭焉。黃帝曰。循掘決衝奈何。岐伯曰。血濁氣澀。疾瀉之。則經可通也。
清濁者。天地之氣也。臨深決水。循掘決衝。行之逆順也。血氣逆順而行。應天地之旋轉也。
按、此篇論形肉之濃薄堅脆。血氣之多少清濁。應太過不及之氣。故用針之淺深疾徐。刺法之多少補瀉。皆以針合人而導之和平。是以一篇之中。並無邪病二字。若以瀉邪論之。去經義遠矣。
黃帝曰。脈行之逆順奈何。岐伯曰。手之三陰。從髒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
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此言手足陰陽之脈。上下外內。逆順而行。應地之經水也。
黃帝曰。少陰之脈獨下行何也。岐伯曰。不然。夫衝脈者。五臟六腑之海也。五臟六腑皆稟焉。
其上者。出於頏顙。滲諸陽。灌諸精。其下者。注少陰之大絡。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入 中。伏行骨內。下至內踝之後。屬而別。其下者。並於少陰之經。滲三陰。其前者。伏行出跗。屬下。循跗入大趾間。滲諸絡而溫肌肉。故別絡結。則跗上不動。不動則厥。厥則寒矣。黃帝曰。何以明之。岐伯曰。以言導之。切而驗之。其非必動。然後乃可明逆順之行也。黃帝曰。窘乎哉。聖人之為道也。
明乎日月。微於毫釐。其非夫子。孰能道之也。
此言血氣行於脈外。以應天之道也。夫司天在上。在泉在下。水天之氣。上下相通。應人之血氣。充膚熱肉。淡滲皮毛。而肌肉充滿。若怯然少氣者。則水道不行。而形氣消索矣。夫衝脈者。
五臟六腑之海也。五臟六腑之氣。皆稟於衝脈而行。其上者。出於頏顙。滲諸陽。灌諸陰。其下者注少陰之大絡。下出於氣街。此五臟六腑之血氣。皆從衝脈而滲灌於脈外面板之間。應水隨氣而執行於天表也。夫少陰主先天之水火。水火者精氣也。衝脈並少陰之經。滲三陰。循跗入大趾間。滲諸絡而溫肌肉。是少陰之精氣。又從衝脈而營運出入於經脈面板之外內者也。故別絡結。則少陰之氣不能行於跗上。而跗上不動矣。不動者。乃少陰之氣厥於內。故厥則寒矣。此氣血結於脈內。而不能通於脈外也。故當導之。以言導氣之外出也。驗之以脈。知精血之行也。其非跗上不動。然後乃可明逆順之行。逆順之行者。少陰之精氣。滲灌於膚表。而復營運於脈中。應司天在泉之氣。繞地環轉。而復通貫於地中。明乎日月。微於毫釐者。言聖人之道。如日月麗天。循度環轉。無有毫釐差失。故曰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楊元如曰。五臟六腑。應五運之在中。五運者。神機之出入也。面板經脈。應六氣之在外。六氣者。左右上下。環轉升降者也。五臟六腑之氣。稟衝脈而營運於膚表。應地氣之出於外也。莫仲超曰。所謂衝脈者。順行逆衝於經脈面板之外內。充於形身。無往不到。故曰逆順之行。蓋經脈之血氣順行。則面板之氣血逆轉。所以應天地營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