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準實施以後,推理文的尺度一直如履薄冰。
有的職業是不能碰的,有的成分和品名是不能寫的。
一切涉及到“血”或者“恐”的元素,都會導致一把大鎖直接掛下來。
【別擔心,上面的星號是我自己打的。】
涉及到之前的哪些書,估計老朋友們都知道,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也儘量不給大家的閱讀體驗造成影響,小莫只能在案情設定上面清淡再清淡,減去強烈視覺衝擊的畫面感,讓逝者走得安詳……
問一個可能暴露年齡的問題,大家在電腦上玩過排雷麼?
這兩年我就是在這樣的一種狀態下碼字的,那滋味,真的是,爽歪歪了。o(╥﹏╥)o
曾經有一個業內人士給過我建議,讓我以犯罪人視角去設定一個故事,挖掘犯罪人犯罪行為背後的苦難與人性,最後甚至還可以是這個人透過某種機智的手段逃出生天,這樣的設定更具備戲劇衝突,也更容易迎合讀者的口味。
可能是我執拗吧,作為一個犯罪學專業的學習者,我沒有辦法讓自己站在犯罪人的角度上去理解他們的罪行,在我看來,為了博眼球,為了追求戲劇衝突,一味的挖掘所謂犯罪人的苦衷,這無異於一種對罪惡的洗白,久而久之就會讓人覺得,只要有一個讓別人覺得合理的緣由,就可以用犯罪的途徑達到自己的目的,甚至還可以逃避懲罰。
如果人人都站犯罪人視角,那這個社會該是多麼的可怕啊……
所以及時縮手縮腳,我還是希望自己講的故事是打擊犯罪,而不是替犯罪開脫。
促使這本書比之前幾本篇幅都短一點就完結的導火索,是前段時間接二連三收到的一些書評,都來自於同一個人,不停的留言,嫌棄最近兩本的設定太過清淡,沒有之前的精彩,我也一遍遍解釋過,在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抉擇中,我也有我的無奈,希望能夠理解。
但是沒有什麼用,估計是覺得作者太不聽話了吧,心裡不痛快,這位的留言就從希望滿足ta的偏好,逐漸轉變成了藉著劇情內容對作者冷嘲熱諷,人身攻擊。
我能怎麼辦呢?好言相勸,勸也不聽,只能刪帖禁言。
並且在那一刻,忽然感覺非常的累,一種身心俱疲的感覺,對自己這是一年來在這大冷門裡面堅持寫刑偵類推理的堅持產生了懷疑,一時之間有點找不到堅持下去的理由了。
所以,可能是時候說再見了吧……我開玩笑的,咳咳。
有沒有嚇一跳?
小莫或許偶爾玻璃心,但是絕對不是一個半途而廢的人。
在規則不允許和讀者不理解的雙重夾擊下,情緒和狀態受打擊是真的,但是就此放棄,那當然也是不可能的。
正好在這個時候,編編問我願不願意嘗試一下別的型別,在那樣一個低迷的情緒下,我決定接受編輯的建議,試一試。
於是開了《提刑大人使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