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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呦!真是好巧啊,你們也在這裡?哈哈哈哈哈……這真是緣分啊,得!咱倆還是鄰居了,我姓洪,洪水的洪,波濤的濤……”但是幾秒鐘之後,洪濤立刻就停止了對一切神靈的人身攻擊,轉而開始讚美它們了。因為他走進去之後才發現,剛才候機室裡那個鵝黃羽絨服的妹子也坐在這裡,當然了,還有那個一身耐克的小子!

“哇,真是巧啊,我叫蘇妙妙……他叫馬萬鵬……你們也是去加拿大嗎?”鵝黃羽絨服的妹子看見洪濤和尤里婭,也是很驚訝,絲毫沒在意洪濤抓著她的手一通亂搖,非常大方的說出了自己的名字,順便還把那個耐克小子也介紹了一下,看來她們倆已經初步交流過了。(未完待續。。)

第五卷完結了,隨便說兩句!

這一卷是我寫得最憋屈的一卷,卷名叫“越過山丘”,本意也是要翻越一個時代上的節點、一個性格上的轉變,讓主角更像一個兩世為人、利益為重、視道德法律為無物的混蛋,我覺得這樣的主角,才符合他一個作弊者、抄襲者、走捷徑者的身份。

也只有這樣,他才能更真實、更容易在這個社會上翻雲覆雨,在乎的、遵守的東西越多,他身上的負擔就越重。我本來設計的這個主角並不是一個讓光明的人物,他身上集中了這二三十年來社會上所有的惡習,也正是因為這樣,他才能靠著他一點點的重生回憶,在人世間混得不錯。

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讓大家都去學他,而是讓大家明白一個道理,我們之所以還是**絲、還是被規則的底層,原因並不是我們不夠努力,而是我們在乎的東西太多了、守護的東西太多了,不符合時代的要求了。至於這些東西應該不應該在乎、應該不應該守護,作者不做這個定論,由大家自己判斷。

可惜的是,我剛冒了一個小頭,就被如潮的批判給揍了回來。那幾天我很矛盾,如果按照我原來的脾氣,誰尼瑪愛說什麼就說什麼,我該怎麼寫就怎麼寫,一個字兒都不會改的。當初寫監獄風雲的時候,批評聲也一樣多,一樣尖刻,我不照樣寫了,而且並沒影響成績。

但是最終我還是改了,甚至把大綱都改動了一些,不得不說的是錢這個玩意,殺傷力太大了。原來我寫作的初衷只是為了好玩,我也不靠這個吃飯,光腳不怕穿鞋的,無欲則剛啊,就算當初這本書不能籤,我也一個字兒沒改,換個作者號接著投。

問題是那時候沒看見白花花的銀子,心態真尼瑪好,這幾個月看見銀子了,就算天天告誡自己:沒有這些也能活!別多想!別改變!

但想是一回事兒,真正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猶豫了半天,還是改了,而且改得還不徹底,屬於兩邊湊合,很失敗!!!這尼瑪不是牆頭草嘛。

寫東西、講故事,即是給大家聽,其實也是一個自我糾錯、自我完善的過程,至少透過這件事兒,我才算清楚,原來自己也是一個以前自己看不起的玩意,以後我再也不說富貴不能移這個詞兒了,這個牛x吹不得,分分鐘要被打臉的。

好了,上面是廢話,都是過去的事兒了,說了也白說。下面說點未來的,其實也是廢話,還沒發生的事情,誰敢保證呢?

從今天開始進入第六捲了,按照網文界的話說,是要換副本了,這個國外副本相對來說更輕鬆也更扯淡,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