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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1頁

陳剛能答應才怪了?他本就是一混子,能饒了林三狗?喝了酒,下手沒輕重。一棍子拍下去,直接把林三狗打成重傷,送到醫院搶救的時候,陳剛跑了。結果林三狗沒救過去,死了。

這可怎麼得了。

林大麗想趁機拿掉孩子,可陳家大哥變了臉了,「你打掉孩子,就不怕我弟弟啥時候摸回來殺了你?」

這姑娘被嚇住了,陳剛只要不被逮住,她都不敢動。結果,半年後,在陳家生下個女孩。

這孩子出生後,陳剛還真的回來偷偷看了。林大麗卻以孩子發燒要帶孩子去醫院為由,跑出去報了警。

陳剛是殺人了呀!

進去就別想出來!

事實上真就隨了她的意,陳剛進去了。

這一被抓,陳家人就知道是林大麗出賣的。林大麗被趕出去了,至於那個孩子,陳家不叫見。

記憶裡,那種感情是痛苦的,掙扎的。好似再做一輩子最艱難的決定。

最後,林大麗沒再回陳家。她偷偷回了林家,帶了戶口本身份證,然後去派出所把名字改了。那天下雨,派出所的院子裡有一棵很大的桐樹,她給自己改名叫林雨桐。之後便賣了她父母和她叔叔的宅基地,帶著那點錢,去縣城找了一個補習學校,要參加高考。

耽擱了太多的時間,當年,她的成績距離二本線還差兩分。可她沒條件復讀了,選了距離西北很遠的大城市,選了一所名牌大學的大專,不管什麼專業,只要她的成績能被錄取的,就行。她不考慮前途,就考慮能不能趕緊離了這個地方。

那一年,她被a大歷史學專業錄取了。通知書一下來,她就隻身來了明珠市。沒有學費,四處打工。因為長的好,身材好,比一般姑娘都高挑。後來機緣巧合,去做了車模。累是真累,可掙錢也是真快。在這一行裡,掙夠學費和生活費並不難。

一個暑假,那個村姑在這孩子身上留下的印記已經很少了。她將自己包裝成了一個青春靚麗的大學生。衣著雖不考究,但也達到了普通人該有的那條線。

融入這裡,她的腳步並沒有停下來。她沒有退路,不想回老家,那就得在這城市裡紮根。她的學歷在這樣的城市連敲門磚都算不上。這個時候,他遇到了一個追求者。這個追求者人很老實,也很靦腆。她說不上喜歡,但也不討厭。接觸了之後,才知道這小夥子是本地人,父母都在市裡的圖書館工作。

這叫她似乎看到了一條穩妥的路。於是她自考,自考圖書館管理的本科學歷。

這幾年裡,跟那個小夥子也不遠不近的處著。眼看畢業了,原以為可以按照這樣的路子走,跟男朋友結婚,然後靠著他們家的人脈和自己已經拿下的學歷,去圖書館工作,有一個穩定的下半生。

可惜,小夥子的父母不同意。第一,她是外地人。第二,學歷不行。第三,太有心眼。自考不報這個不報那個,怎麼就偏偏報了圖書館管理?分明就是衝著咱們家來的!她不是看上了人,是看上了工作。

以為的穩定生活和信誓旦旦的愛情,在現實面前不堪一擊。

幸而天無所人之路,a大新建的圖書館面對社會招聘。結果她這種本學校畢業的學生,自考出來的學歷,到底是佔了一些優勢。再加上班主任幫著疏通了疏通,她一畢業,就留在學校的圖書館工作了。當然了,她這種情況,在讀書館裡屬於什麼話都得乾的那種。她倒是不介意這個,髒活累活給她都行。反正她把戶口落在了城裡了,她成了大學裡的職工了。

因為在大學工作,認識了現任的丈夫金思業。金思業原本是a大的學生,本科讀完,直接讀研。讀研的時候就已經是大專班那邊的助教了。他那時候已經結婚了,妻子是在大學談了幾年戀愛的校花周雲。可惜兩人戀愛的時候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