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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7頁

林忍讓都覺得心裡不得勁,更別提丈母孃了!

吃飯的時候齊芬芳盛飯呢,今兒是林忍讓又不知道從哪弄了一隻甲魚,一隻一斤往上的母鱉。一斤多的母鱉不好找,今兒燉鱉湯呢,這才把一家子都叫回來吃飯。

林雨桐懷孕,甲魚這東西,孕婦別吃肉,怕涼。就是湯,少喝點是有益的,喝的多了也不成。林雨桐瞧著湯還挺濃,只要了半碗,「只這些就夠了。」

齊芬芳和林忍讓是不知道懷孕不能吃這個的。林忍讓還道,「聽人家說秋天吃甲魚滋補。要知道你不能吃,我幹啥跟人家買這個?你李叔差點跟我急了,要不是說給你買的,他都不讓給我。說是這玩意放在店裡做好了,遇上大饕鬄,他能多賣出一千塊錢去。」

我雖然不能吃,「但是除了我你們吃真挺好的……」鱉,也就是甲魚,肉具有雞、鹿、牛、羊、豬5種肉的美味,故素有「美食五味肉」的美稱。在它的身上,找不到絲毫的致癌因素。

「是嗎?」小四聞了聞,「那最近可以常吃了。」

常吃?

「這玩意多貴知道嗎?」齊芬芳在鍋裡像是挑揀的找了兩塊盛到空碗裡,然後舀了大半碗湯,遞給大姑爺。

周安民就謙虛一些,給四爺遞,「挑擔先來。」

兩人是連襟,有些地方也成『挑擔』。

這有什麼可推的?

周安民那邊離盛飯的人近一點,先遞給坐的遠的人也沒錯。

結果齊芬芳就道,「讓什麼讓啊,那碗是你的,我給大振舀呢。」

然後林雨桐就看見,四爺碗裡得有大半碗的……裙邊。

甲魚最好吃的地方也就是裙邊了。一個甲魚再大,裙邊也沒多少。四爺和可可吃了大半,剩下人的碗裡零星可見。

就是再不長眼的人,也瞧出偏心了。

而且,偏心偏的一點也不隱晦。

周安民的碗裡……連肚子上的肉都沒有。那就是兩塊脖子上的肉。

別管啥的脖子,大致都那樣。想想鴨脖上能啃出多少肉來,就知道這兩塊甲魚的脖子上的肉……真心不夠塞牙縫的。

周安民:「……」丈母孃一向也不喜歡自己,這不需要什麼理由。

不喜歡就不喜歡吧,女婿跟丈母孃,離得近了就跟婆婆跟兒媳婦是一個道理,彼此看不順眼,這是什麼奇怪的事嗎?反正他也不見得有多喜歡丈母孃。

不就是甲魚嗎?

回頭我買十隻,家裡的水桶裡養著,我一天燉一隻我可著勁的吃。

有什麼了不起的!

兩口子吃了飯就先走了,林雨苗就說周安民,「你就是沒老二家那個機靈。我媽為啥氣不順呀?那鐘點工的工資咱攤一半怎麼了?也沒多少錢呀?」

周安民看她,「你家的事你從你的房租那邊扣唄!你給你爹媽多少我都不在乎呀。你別啥事都指著我。再說了,我跟老二家的比什麼呀?老二掙多少錢呢?你要是一年能掙老二一月掙的零頭,我把你爸你媽供著都行。」

還是嫌棄我不掙錢唄。

啥意思呀?

我的租金可不老少了!這可是幹不幹都能有錢的營生,比出去工作的大部分女人可都掙的多的多了。

行行行,一說這個一準得嗆嗆。這個話題打住,但周安民還真買了不少甲魚在家裡養著呢。

然後,岳家就知道了。

林家裡怎麼知道的?

這不是鐘點工嘛,周安民回去一問,人家就應了。四爺每月多給出一千塊錢,那基本就在這邊幹了。

人家還在距離這裡不太遠的老舊的小區裡租個一套房,每天騎著電摩就能來去,特別自由。反正兒女都在城裡,男人也在城裡開車給人送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