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擔保不行嗎?不行,這就是深圳房地產業的一個普遍規則。一般來講,客戶是不會不繳按揭的,要是實在繳不起也會透過銀行與購房者雙方協商,經銀行同意,購房者自己出面將房屋轉賣,把所餘欠款本息交付銀行。因短期內忘記交付按揭款或資金流轉暫時困難的購房者,透過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開發商先向銀行墊付按揭款,再由購房者根據約定按時將欠款償還開發商。但是,也有訴訟的,那一般比較麻煩,很多時候法院都會判由開發商承擔全部連帶保證責任,開發商還清購房者所欠銀行貸款餘額,再自行向購房者追償。但是在這種不明的情況下,客戶一般都無力向開發商償還債務,開發商在經銀行允許後,可將房屋拍賣追償。可是,房屋拍賣金額如果高於開發商承擔保證責任部分,餘額將退還購房者;如果拍賣價剛好與欠款抵充,則開發商與購房者互不相欠;如果拍賣款尚不足以償還開發商,購房者還需另行補清不足款項。事實上,開發商搞不好就虧上了。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適合在這裡討論,有機會在專業論壇我可以說說這個事情。
��我一直有個疑問,如果訴訟階段,根據開發商與銀行間的《個人住房借款保證合同》約定,開發商必須相應承擔優先回購義務,實現物權的變現,以保證銀行債權實現,化解銀行金融風險。開發商幫購房者清還欠款餘額或履行回購義務後,銀行與購房者簽訂的借款主合同消滅,抵押從合同也隨之消滅,由於法律規定抵押權不能轉讓,原來房屋的抵押權便無法實現銀行向開發商的轉移。對已替購房者償還借款或承擔了回購義務的開發商而言,其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呢?
作者:雲兒漂呀飄 回覆日期:2008…09…09 20:06:16
回覆
()
看地好辛苦;天佑能不能快點更新啊!
作者:全世界只有你知道 回覆日期:2008…09…09 20:25:59
回覆
333333
作者:步槊 回覆日期:2008…09…09 21:06:33
回覆
。
作者:lmthyumi 回覆日期:2008…09…09 21:14:12
回覆
留個記號
作者:豬之魄 回覆日期:2008…09…09 22:15:07
回覆
記號
作者:ELiuf 回覆日期:2008…09…10 01:11:44
回覆
分頁連結:'首頁' '1' '2' '3' '4' '5' '6'
作者:我不愛你額 回覆日期:2008…09…10 01:20:39
回覆
商人嗎
()
作者:wang98 回覆日期:2008…09…10 09:12:57
回覆
update 是硬道理!
作者:cu2008 回覆日期:2008…09…10 09:57:37
回覆
商人就是商人
作者:ELiuf 回覆日期:2008…09…10 13:55:01
回覆
2008
2007
作者:發改痿 回覆日期:2008…09…10 15:09:32
回覆
留個名。。。
作者:tclkvl 回覆日期:2008…09…11 00:57:17
回覆
在這個標題上轉悠了半天,還是點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