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簡訊:“你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簡單,請你老老實實到房山公安局來接受調查”“你迴避不了的,我們一定要找到你”“你報道的事情很嚴重,我們不想找你,這是領導交辦下來的工作。”張雷打電話請求,能否用書面材料回答警方的詢問,遭到了拒絕。
1月11日,房山公安局警務督察室主任潘春生再次帶人來到《東山財經日報》社,找上了分管副總編王希綸,要求報社趕緊通知張雷接受警方質詢,而這一次,房山市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帶去了合法的“要求公民接受調查書”上面赫然簽署著現任房山市公安局黃秋生的大名,並蓋有房山市公安局的公章。
“記者的新聞報道是職務行為,報社應該保護記者的人身安全,不能隨便讓格者去接受調查,有什麼情況應由組織出面。”王希綸掃了一眼房山市警方帶來的“協助調查書”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從業十幾年來,還從未遇到過這種事情,被輿論監督的地方政權竟然動用司法公器力量來向一個報社施加壓力,試圖“懲罰”一個記者。
“如果僅僅因為報道本身,相關部門無權、無理由傳喚記者接受調查。既然如此大張旗鼓地堅持要傳喚記者,就應該說明理由並拿出記者違紀違規的具體證據來。”王希綸又道。
潘春生撇了撇嘴笑道“王總,我們是執法人員,該是的程式是會是的,這個你們放心……咱們開啟天窗說亮話吧,張雷的報道嚴重汙衊了我市黨政班子的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躲避是沒有用的,還是早一天讓張雷站出來接受警方的調查,我們是警務人員,一切依法辦事,還能吃了他不成?你們這種態度本身就有問題!”“搔們必須要保護記者的人身安全……”王希綸見對方的態度強硬,心裡也怪火起來。
潘春生冷冷一下,也沒有再跟王希綸理論,拂袖而去。不過,房山市公安局戲人離開報社後卻找上了報社的主管部門,東山省財經出版集團,指責報社袒護記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調查,集團領導責令報社妥善處理該事件,要求報社迅速與房山市委和房山市公安局正面交涉。
1月22日上午,東山財經日報社總編室和房山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黃秋生通電話,黃秋生在電話中顯得十分忪火不願多談。當天下午,報社三位領導赴房山市公安局面見黃秋生,想了解“傳喚”記者的真正原因。
黃秋生不談原因,指著鼻子問報社的三個領導:“一個小小的記者,為什麼再三逃避警方的質詢?誰給了他這麼大的膽子?”“如果你們繼續不配合不把記者交出來,我們將採取下一步措施。
黃秋生的囂張和霸道,讓報社領導無f6凝噎,無言以對,當天的會面不歡而散。
1月萬日房山市公安局再次提出,可讓報社派人陪記者一起到公安局接受調查,報社拒絕。隨後報社向房山市公安局發公函表明態度:一、報社應該積極配合房山市局的調查工作;二、報社也應該保護自己記者的合法權益,記者履行的是職務行為,報社不能違背記者的意願,強迫記看到異地公安局接受調查;三、請對方出示“傳喚”記者接受調查的確鑿證據和理由
可:ti說,在一開始,報社的高層抗住了房山市的壓力。但事情在1月底急轉直下。或許是壓力太大,報社領導的態度終於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一一張雷被公開停職了。報社給出的說法是:給我們一段時間來處理,在運段時間你不要寫稿了,就拿底薪吧,忍忍就扛過去了。
報社的一個高層還透過關係找到了房山市長妥在濤,請求安在濤跟宋迎春斡旋一下,居中調停,平息事態。安在濤接完這個報社領導的電話,就把彭軍給找號…過來。“彭軍,這事兒是公安局誰在負責?”安在濤輕輕道,手裡晃盪著一份東山財經日報。
“我問過了,是黃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