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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在春受傷的肩膀擦了藥酒。

“你到底為什麼要這麼活著?”深夜中,阿星那娘娘腔的聲音裡也透出幾分沉悶。

“你呢,為什麼要活得這麼窩囊?”林在春不答反問。

“別人不也都這樣。”阿星說道。

“別人如果吃豬食的話,你也要吃嗎?”林在春問道。

“!”阿星一巴掌拍在林在春被打得烏青的後肩膀,疼得她齜牙咧嘴。

等到阿星和南秀英都睡了之後,林在春開啟窗戶,獨自一人站在黑暗中吹著夜風。

為什麼要這麼活著?

因為有些東西,她不想再失去第二次。

別看林在春現在混得不怎麼樣,在她小的時候,可是家喻戶曉的童星,因為從小就能歌善舞,先是在幼兒園受到關注,然後又去參加了幾個比賽,從此有了名氣,後來也上了不少電視節目,甚至還拍了電視劇。

一個童星的童年生活應該是什麼樣的呢?或許在旁人看來應該是豐富多彩的,但是在林在春這裡就並非如此,她的父母對她管教很嚴,說好聽點那叫管教,說難聽點就是利用監護人的身份對她進行控制,他們不會滿足林在春的任何願望,也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會給她帶來難堪,除非她的表現讓他們滿意。

比如說在某一場宴會中要在某一個大人物面前說一些什麼話,在某一個節目中又要做出什麼樣的表現,年紀很小的時候還沒什麼感覺,等到年紀稍微大一點,林在春也開始有了自己的自尊心,她父母的某些要求,在她看來根本低階又沒尊嚴,但她還是一一照做了,她的反抗沒有一次成功。

就算只是一個孩子,她也有自己的社會生活,她還有學校要去,還有課要上,當她再一次向他們伸手要錢的時候,所有的反抗都會功虧一簣。

林在春就在這樣的環境中越活越孤僻,她身邊甚至連一個朋友都沒有,因為朋友的存在,也會成為那一對夫婦拿捏她的軟肋。

頂著父母的頭銜,他們所有嚴苛的對待都顯得那樣理所當然,別人知道了最多也只會說林在春家教很嚴,甚至連林在春自己也差點就要相信了這一點。如果不是在他們離婚的時候,兩人分掉了家裡所有的財產,沒有給林在春留下她應有的那一份的話。

“在春啊,你不是還可以上節目拍廣告嗎?我們這幾年都只忙你的事情了,現在再出去外面的社會,還有什麼生存能力啊?”那時候,那個女人這麼對林在春說道。

“你才十八歲,暫時也可以跟著我一起生活。”林在春的父親說道。

事實上,林在春討厭自己的父母,成年以後不可能再和他們一起生活,關於這一點,這一對夫婦也是心知肚明。

離開這一對夫婦以後,林在春再也沒有做過一件讓自己感覺傷尊嚴的事,她再也不願意去巴結誰,討好誰,遷就誰。

然後她的演藝事業也是一落千丈,和她父母也有多年沒有聯絡了,前幾天她母親打電話過來,母女二人說了幾句,然後今天這個孩子就找了過來。

林在春的心裡有著那麼多的厭惡,她厭惡自己的父母,厭惡曾經的自己,更厭惡那些深埋在她腦海裡的記憶,每一段的屈辱,每一次的軟弱,還有那些令她作嘔的諂媚。

這就是她的童年啊……

關於林在春的童年,劇組也安排了小演員專門對其進行拍攝,那些看似沒有多少疼痛,卻又令人難以承受的一件件瑣事,就那麼一步一步的,將一個原本純真開朗的孩子,推入無邊無際的自我厭惡之中。

長大以後的林在春極力想要遺忘那些過往,但她母親卻好像並不打算要放過她,多年以後的再一次聯絡,還有她的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的突然出現,又再一次揭開了她的瘡疤。

第二天早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