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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意的一瞥,看到電線杆上貼的一張告示。這告示顯然是剛貼上沒多久,還很新。

變態的視覺讓他很容易就看到,告示上有一張照片。

鬼使神差般的,他站起了身,湊到了近前去讀告示。

然後當他看清照片上的人,以及告示的內容的時候,他頓時驚呆了。

他瞪大了雙眼,張大了嘴巴,不亞於看到了外星飛碟。

這是一張警方的通緝令。

通緝的物件……居然就是他!

通緝令上顯示,罪犯司馬五顏,在護城河邊殘害十四人,後又到居民小區殺害計程車司機一名,並挾持濱州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何超的父母為人質,試圖到局內行兇,幸被何超警官擒獲制服,成功解救人質,但在關押過程中,案犯司馬五顏使用暴力手段逃脫,現正在濱州市內逃竄,警方已封鎖各大交通路口,嚴防該案犯逃脫。最後,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該案犯可能有超越人類的異能,屬於高度危險人物,任何人有此案犯的訊息,望及時與警方溝通;凡是提供有效資訊者,警方將予以重賞……

我靠!

自己風流了一回,竟然就莫名其妙的變成了殺人如麻高度危險的罪犯!正在接受警方的全城通緝搜捕!!

這他嗎的到底什麼情況?

我什麼時候殺人了,又哪裡來的空閒去挾持姑姑姑父?哪裡來的膽量去警局鬧事?

司馬五顏急忙將告示揭下,手忙腳亂的撕成碎片。他的腦子裡像是養了一窩蜂,嗡嗡亂響個不停。

目光情不自禁的四下搜尋了一圈,發現在牆邊,公交站牌上,公益告示欄上,居然都貼滿了告示,整條街道,竟然全是自己的通緝令。

這次出名了,簡直是人盡皆知!

他一邊手忙腳亂氣急敗壞的將這些該死的告示撕掉,一邊無奈的想到。

於是,在濱州市的深夜裡,昏暗的路燈下,一個少年沿著路邊,不停的去撕掉貼在牆上和線杆兒上的告示,乍看上去,很像是某個痛恨城市膏藥,反對亂貼小廣告的激進少年……

這些警察真夠鋪張浪費的,也不怕麻煩。司馬五顏鬱悶的想到,幾乎每根線杆兒每個站牌每面牆上都貼滿了,這得浪費多少紙張多大人力?

就這樣,司馬五顏撕完了一個路口,粗略的估計了一下,竟然有一百二十張之多。

就在他準備撕下一個路口的時候,遠方突然燈光閃爍,刺耳的警笛聲在濱州市的夜空中突然響起。

七八輛警車從三個方向同時包抄過來,燈光都齊刷刷的聚焦在司馬五顏的身上,就像明星登臺時的聚光燈一樣。

不過司馬五顏知道,這些警車並不是來歡迎自己登場的。

有那麼一瞬間,他有轉身逃跑的衝動,但隨即卻又忍住了,他乖乖的站在原地,等到警車的包圍圈停止縮小的時候,慢慢的舉起了雙手。

之所以決定這樣做,是因為他突然想到了一個問題。

自己受了重傷,在床上安安穩穩躺著,不可能夢遊出去殺人作案,而警方也不可能無緣無故的去栽贓願望自己。

那麼也就是說,很可能是別人利用了自己的形象,冒充自己去殺人犯罪了。

他很直觀的想到了墓地訓練中,自己將吸血鬼當作曉影的事情,以及胖西施的丈夫刀玫……吸血鬼有以假亂真取而代之的癖好。自己被冒充的可能性非常大。

那麼,自己就必須找到那個冒充自己的人(或者其他什麼玩意兒),才能洗清嫌疑。

這時候強行逃跑,反而等於是心虛,讓警方更加咬住自己不放。

於是,司馬五顏決定做一名自覺的罪犯。

警車的車門開啟,幾十個荷槍實彈神經緊繃的警察下了車,將槍口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