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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份材料是這樣寫:
證明
我證明劉小娥是章大嘴(章三毛)的媳婦,我證明劉小娥是被鄉政府整死的。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那一天,章大嘴沒在家,鄉上來人收錢,劉小娥說沒錢,緩幾天給,鄉上的人不答應,就上房揭瓦,劉小娥不讓,給鄉上的人下跪了也不行。鄉上的人最後還是上房揭了瓦,走時又抬走了劉小娥喂的一條大肥豬。房和豬是鄉下人的命根子,如今都沒有了,男人又不在家,劉小娥一下子就沒注意了。鄉上的人走了以後,李小娥想不過,就喝了一瓶敵敵畏自殺了。就這麼個過程。
證明人:黃士人 1999年3月7 號
還有一份材料寫得也有趣:
證明
我叫毛狗子,是章三毛的仇家,我倆平時連話都不說的,但今天我要證明劉小娥是無辜的。
古人說:官逼民反。如今民不敢反了,只有官逼民死了。劉小娥的死就是鄉上村上的那些官逼的。他們那些人呀,本身就是我們納稅養活的,可反過來又在我們的頭上作福作威。那天的事我親眼所見,不就是23塊4毛錢嗎?人家劉小娥也沒說不交,只說緩幾天,等章三毛回來了再交,這不就得了?!一個偏鄉僻壤的農村女人家的,別說二十幾塊錢,就是兩塊幾毛錢也沒有的,男人會讓她管錢?可那天,鄉上的人一定要收回那錢,最後就上房揭了瓦,下圈抬了豬。他們前腳走,後腳劉小娥就喝農藥死了。
證明人:毛狗子(毛耀祖)
1999、3、8
章三毛的手上的許多材料都和這些一樣的有趣,我讀著讀著,就忍不住想笑,這那是證明材料?分明是一篇篇抒情散文。
章三毛說:有什麼好笑的?你看看,這不是鄉政府把我的媳婦殺了,還有誰?
章三毛說著就站了起來,要走的樣子。
你要走啊,你不能走,你得到醫院去,你需要隔離,你不要這再害人了。
我不走我幹嗎?再說,我也回不去了,我媳婦都死了,我家的房子都被人拆了,我會哪兒去?我還要告狀呢,我就不信告不倒他們,告不倒我就找我媳婦去,反正我也是要死的人了,章三毛大聲的說著,頭也不回的走掉了。
南方的一家報紙知道了章三毛的事,準備發一個專題,我正好是他們的特邀作者,他們就委託我去採訪章三毛。我也有好一陣子沒見到章三毛了,也不知他的狀告得怎麼樣了,是不是已經回家了。一個人在外地呆了幾年而不能回家,那感覺可真不好受,要知道並不是他不想回家呀,而是他不能回家。於是不過幾百里幾千裡的回家之路,就變得很長很長了。
我回到老家卻首先見到了何花何秀姊妹倆。何花是從深圳回來看她姐的,她是馬胖子一出事就走了的,不走咋辦?醫院是呆不成了,老家也是回不去了的,只好一走了之。何秀呢?先是與章大虎離婚,又沒了工作,(她那個工作本就是臨時的),所以依然回鄉下種地去了。
我想何秀可能知道章三毛的訊息,就問:最近見到了章三毛了嗎?
章三毛?早死了!
死了?
是啊,墳上的土還沒幹呢。
怎麼死的?
誰知道!他多少年沒回過家了,媳婦娃子也死了,鄉上便讓村上把他家的房子給拆了,反正他家也沒人了,拆就拆了,還說他是瘋子。
瘋子?
是呀,鄉上說他到處告狀,還說自己是艾滋病,不是瘋子是啥?
何秀說完這些話,就與何花說話去了,再也不理我了。
我一時愣在那兒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