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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野豬隻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樣子,秦時鷗自己也能輕易扛起來,但他不想在毛偉龍這種熟人面前展示出自己過多的改變,因此叫來了伊沃森。
伊沃森就是人形暴龍,標準的四肢發達,一隻半大野豬,單手抓著一隻後蹄就輕易拖了起來。
在山上宰殺野獸,最好要在河裡進行,儘量避免在營地裡留下鮮血的味道,否則不光會引來野狼之類的猛獸,還會吸引蟲蟻之類的東西。
秦時鷗和尼爾森一人處理野豬一人處理公鹿,就在河邊,先用燒開的熱水給它們鬆鬆皮,然後一人一把軍刀,快速的將皮子給拆了下來。
野豬皮最難剝,這東西簡直是和肉長成了一體,不像鹿皮,順著往下剝就行了。
剝皮之後,內臟全扔進水裡,只要肉就夠了,四個人兩隻狗和一個半大的熊,能吃多少肉?
秦時鷗將公鹿的皮用水洗乾淨之後曬在了樹上,鹿皮是好東西,不過上面有血跡,帶回營地不安全,掛在大樹上最好,既能聲東擊西吸引野獸,還能曬乾。
放血清理了內臟,鹿和野豬基本上就處理好了,可以準備晚餐了。
毛偉龍和伊沃森去撿了很多的乾柴禾,尼爾森用石頭架起了兩個爐灶、撐起了一個篝火堆做燒烤攤,周圍都用石頭和河邊挖掘的黏土隔開了。山上就怕燒烤引起火災,所以必須得防範到位。
鹿肉其實不太好吃。有些柴,缺少油脂。幾乎都是瘦肉,香味不足,所以不能煮著吃,得做燒烤,而且烤的時候不斷的往上刷油,這樣才行。
秦時鷗將野豬的肋排全部斬斷下來煮在了高壓鍋裡,鍋裡面切了山芹、山蒜、茴香之類的野菜,來的時候還帶來了蔥薑蒜和大料,一起扔進去煮。那叫一個夠味。
鹿肉先摘了兩條腿,用軍刀切成兩三斤重的長段,然後插在樹枝上架在篝火上烤,尼爾森耐心的刷著油和醬料,很快就烤的油汪汪、黃燦燦的了。
這時候夜幕已經黑下來了,太陽下山,月亮升了起來,今天是好天氣,漫天銀星。灑在漆黑的夜幕上,好像是綢緞上撒了無數大大小小的鑽石。
坎巴爾山是真正的天然氧吧,要是在都市裡做今天這麼多運動,毛偉龍恐怕早就趴地上動不了。可是在這大山裡,他總能歇過來,因為有氧氣源源不斷的供應著。
毛偉龍休息了一會就恢復了精神。他時不時的往篝火裡扔兩根木柴,保持火勢旺盛。
天公作美。今晚風不大,徐徐吹在人身上和臉上。軟綿綿的很舒服。
此外,這樣火勢就不會被吹散,筆直的沖天而起,那種一往無前的氣勢,讓人看了忍不住豪氣大生。
毛偉龍拿了一個墊子躺了下來,這樣他就看到了夜幕,看著乾淨的彷彿一塵不染的夜空,他張大嘴巴一言不發。
秦時鷗笑了笑,他想毛偉龍一定和他一樣,第一次看到告別島的夜空,被這種潔淨給震撼了。
不管人類能建設多麼宏偉的工程,但最能震撼人心的,永遠都是大自然。
“禽。獸,我想起了一首詩。”良久,毛偉龍才喃喃的說道。
秦時鷗壞笑道:“那你念出來,我聽聽,聽聽你這小YIN棍懂得什麼詩。”
毛偉龍沒有和他打鬧,他瞪大眼睛看著星空,一字一頓的慢慢念道:“銀…燭…秋…光…冷畫屏;輕…羅…小…扇…撲流螢。天階夜色…涼…如…水;臥…看…牽…牛…織——女——星!”
聽完這首詩,秦時鷗沒話說了,他注視著熊熊火焰,好一會才說道:“你這孫子,沒想到還有這腦袋瓜子!這首詩真是太應景了,是誰寫的來著?”
“杜牧,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