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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中,他們逐步向南遷移。最早遷移的是辛布里人、條頓人和安布昂人,他們曾在公元前2世紀和羅馬多次戰鬥,但在公元前101年被羅馬將軍馬略消滅殆盡。但他們的後裔則分成了諸多部落,並佔據了易北河附近的土地,在此生息繁衍。我們所說的這些船上的人是第二批進入此地區的人,他們在渡海的過程中發生了分化。據記載著三艘船在出發不久,就有一條船因為人比較懶,划槳不肯用力,結果遠遠落後於其他的兩條船,拖了那兩條船不少後腿。因為這件事,三條船上的人爭吵了幾次,結果毫無效果,前兩艘船的人便不再理會他們,自己往南方航去。而第三艘船的人索性就不移動,停泊在今天的波蘭。他們自稱自己為格皮德人,在日耳曼語中的意思就是“懶人”。這批人後來隨著匈人的鐵蹄進入了多瑙河下游,但不久後就被倫巴第人所消滅,殘餘部落隨倫巴第人進入義大利,成為義大利北方民族的祖先。其他兩條船繼續向東航行,進入維斯瓦河流域。他們下船後,又向東遷徙。本來他們都要度過維斯瓦河,到東岸去。但因為他們用來搭做浮橋的灌木牢固性不夠,所以當第一艘船的人到達對岸時,橋就斷了。結果第二艘船的人就留在了原地,第一艘船的人在東岸,被稱為東哥特人,第二艘船的人在西岸,被稱為西哥特人。哥特在日耳曼語中的意思就是“天神的後裔”,他們後來的所作所為也真配得上這個名字。自此以後,哥特人的名字出現在羅馬史籍中,他們也開始了他們的英雄時代。

根據凱撒的《高盧戰記》的記載,此時的日耳曼諸部落還處於部落聯盟時期,因為在攻打日耳曼人時,凱撒發現經常有一些身著不一樣的日耳曼人參加另一部落的進攻。所以他知道這些人已經有了初步的聯盟,不是散兵遊勇,而是可以集中部分力量進行戰鬥。他也提到了那時這些人的社會情況,如他們信仰原始宗教,“他們視作神靈的只有那些他們能直接看到的,或者能夠明明白白從他們的職能取得幫助的,即:火神、日神、月神等,至於其他的他們全不知道,甚至連名字都沒有聽到過。”而且他們的生活還很落後,“他們的全部生活只有狩獵和追逐戰爭”,“男男女女同樣都在河中洗澡,身上掩蔽的同樣只是一片獸革或一塊鹿皮*布。”凱撒又說這些人連農耕是啥還不知道,食物大部分是乳酪和肉。“認為能蹂躪自己的邊境,使本國外圍有一圈愈大愈好的荒地包圍著,是一件最最光榮的事情。”而且平時他們根本沒有什麼領袖,只有一個為擺平紛爭而選出的德高望重的人。只有在戰鬥的時候,他們才“不管是別人對他們進犯,還是他們把戰爭加諸別人,總是選出握有生殺大權的首領來指揮戰爭。”而且,“搶劫的事情如果發生在自己疆界之外,就不以為恥。”塔西佗在他的《日耳曼尼亞志》中更是直接的提到了哥特人的生活,在公元1世紀左右,哥特人開始出現國王。塔西佗告訴我們:“他們由國王統治,雖較其他的日耳曼部落稍受約束,但仍不妨礙他們的自由。”而且,“他們的國王是按照出身推選的,而選拔將軍則以武力為標準。國王的權力並不是無限的,他不能一意孤行;將軍們也不是以命令來駕馭士兵,而是以身作則的統率著士兵,他們借作戰的勇敢和身先士卒的精神來博取戰士們的擁戴。但此外如死刑、囚禁甚至鞭撻等種種事務都只有祭司們才能執掌,因為他們並不把這些視為刑罰或是將軍的軍令。”“小事由酋帥們商議,大事則由全部落決議。”“當召*議時,他們不能立即集合,而需要費兩三天的時間才能召集,這倒是他們自由自在的一個缺點了。當聚合了相當多的人以後,會議便開始,大家都帶著武器就坐。”他們的會議會有一個受大家尊重的人來主持,祭司們也用自己的權利保持會場的秩序。有時會有幾個人各自陳述自己的想法,“如果人們不滿意他的意見,就抱之以嘖嘖的嘆息聲,如果大家滿意他的意見,就揮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