慮,抱怨著上班高峰遇到這種事情,遲到誰來負責任。車載電視播放著那位紅得發紫的韓國長腿歐巴新拍的酸奶廣告,卻沒有聲音,只能看著他的嘴一張一合,然後擺出職業的微笑。
明星一波又一波,時光一年又一年。大學喜歡的男明星,現在都成了大叔,再不是什麼小鮮肉。
到了,終於。我是被人擠出地鐵站的。拐個彎,直走兩步,便陷入迷茫。
寫字樓又高又尖,看不到頂,一個挨著一個,外牆貼滿了鏡面玻璃,好像變形金剛三里的玻璃森林。太陽躲在晨靄裡,讓人壓抑。
我的路痴還沒有得到醫治,只好仰著頭找每個大廈的名字,更悲催的是每一座大樓還分A座B座,甚至還有C座。
這裡人影匆忙,穿著講究的金領們時不時還會跑兩步。我在象牙塔裡待太久,格格不入,好不習慣。
Finally,我緊跟前面那位踩著十公分高跟鞋的時尚女郎走進目標大廈。大廈僅這一角就有六部電梯,單層停,雙層停,智慧停。
等了一小會兒,那女郎對著我身後的不知是誰溫柔地說:“孟總早!”
出於好奇,我微微側身向斜後方看去,四目相對。
真不敢相信,在這裡遇到他。
(五)
他看著我,怔忡了足足十秒,滿臉不敢相信,眨眨眼睛,然後嘴角上揚,笑容慢慢溢開:“景澄!”
是孟哲。
我們好久不見。
最後一次收到他的明信片是大三,從大二的第一張到大三,他一共寄來三張。第一張還寫著其他文字,第二張和第三張就只剩地址和姓名。
這麼久,他居然還記得我。
“真的是你!”他還在笑。我也笑出來,時光荏苒,遇到故人還是高興的。
“你來這裡做什麼?你也在這裡工作?可是怎麼我一直沒發現?”
“不是,我一個學姐在這裡任職,我是臨時被叫來幫忙的,算是實習吧。”
二十二樓,我到了。
剛才在電梯裡,我們的對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終於可以從注目禮中解脫啦。
我對孟哲笑笑:“我到了,那再見。有機會到T大,我請你吃校園餐。”
我給晨晨姐打電話,我到啦,二十二樓。
她從辦公區出來接我,小澄,你真是姐姐的好妹妹,太夠意思啦。
我很少見到她穿職業裝和高跟鞋,白色的襯衫領子把脖子撐得很直很漂亮,頭髮盤起,塗著嬌豔的口紅,真是漂亮。與校園裡的清湯白菜完全不同。
我的實習工作主要是整理財報,當然還會跑跑腿、接聽電話、幫主管發郵件和列印影印。
新年將至,年終結算的警鈴大響,財務部門的辦公室雞飛狗跳,一片狼藉。
臨近中午,我看到孟哲進來,朝著我走過來。
猶記得第一次見他正值六月末北京難耐的夏天,S大的圖書館,孟哲和他的女朋友小丹站在一角抽菸。那個時候,孟哲穿著寬鬆的休閒服和籃球鞋,短頭髮,曬得很黑,稜角分明,手臂的肌肉明顯。
而現在,他已經不再是我記憶中的孟哲。一身筆挺的鐵色西裝,倒沒有系領帶,淡灰色襯衫最上面的扣子隨意開啟,腳上的那雙手工皮鞋鋥亮有型,這一切都告訴周圍的人眼前的男子是位商業精英,帥氣成熟。
他的到來吸引了不少同事的注意,尤其是女同事。
“這不是樓上的孟總麼,他下來幹什麼。”男同事這麼說。
“哎呀,這就是傳說中的孟總,比想象中還帥呀,他有女朋友麼,有麼有麼?”這是女同事們。
“景澄,十一點半啦,我請你吃飯。”他還是那麼高大,立